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指导意见(2024.11修订)
对《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需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否实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若配偶抗辩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其举证证明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情形下的证明责任分配。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是否属...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按人头分配吗?
1.在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遗产分配份额通常应采取平等分配。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此处的“一般”意指在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情况下。2.在特定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无法实现平等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全国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指导意见
对《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无需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否实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若配偶抗辩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其举证证明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0、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情形下的证明责任分配。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是否属...
如何合理分配婚后共同财产?这种分配方式有哪些法律依据?
首先,婚后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投资收益、房产等。在分配这些财产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和合理。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一般视为共同...
吕铖钢 曹同同|数字财产课税的理论基础与路径选择
数字财产的特性导致数字经济时代的财富分配更加不平衡,而税收是再分配保证公平原则的重要路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式。总之,税收不失为一种保证数字经济时代均衡数字财产收益分配的可行方案。对数字财产课税不应拘泥于其权属定性,对数字财产课税的缘由也不应当仅是其带来的收益及收益分配不均。本文将在分析数字财产的...
夏江皓|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的理论建构与规则适用
探讨夫妻离婚虚拟财产的分割时,第一步就是对分割客体进行界定,以明确本文的讨论对象(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下文将逐一厘清虚拟财产的定义、特征、类型和权利属性,一方面对涉及虚拟财产的讨论和争议进行必要的回应,另一方面也为夫妻离婚虚拟财产分割的理论建构和规则适用打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2024版)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海律协最新发布:(试行)律师从事婚姻家事案件调解业务操作指引...
主要包括婚约财产纠纷、婚恋同居纠纷、离婚(财产)纠纷、抚养纠纷、扶养纠纷、赡养纠纷等。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律师调解婚姻家事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自愿原则,按照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协商调解,律师除进行耐心细致的规劝、开导、说服、教育外,律师及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强迫...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或按照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预留的手机号码。(4)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无法核实的,或短信表决意见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至本公司的,计入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最高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2024版)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