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原则与录囚制度
恤刑侧重表达刑罚的人道性,即对于涉罪的老幼妇孕残等特殊群体,在审理中轻缓对待,在惩罚时予以减免。矜老恤幼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西周时期,就有年幼儿童和老人违法犯罪可以减免刑罚的记载。秦汉时期的法律中同样贯彻了老幼废疾恤刑原则,秦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可减免刑事责任,汉律规定不满八岁和八十岁以上者及...
冬训进行时 | 金句微分享·感悟我来讲④|法治|党员|李浩然|审判员...
中华法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都彰显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善于在历史考察和反思中温故知新,为厉行法治、奉法强国提供了坚实的历史依据,特别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蕴
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以儒家文化为底色的中国传统法制,秉持矜老恤幼的人文特色。先秦时期的“三赦”“三宥”之法,就是恤刑原则的体现。《唐律疏议》中要求,凡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及废疾者,犯流刑以下之罪,做收赎处理;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笃疾者,犯谋反、大逆、杀人应判死刑的,奏...
法治日报 | 南梁红色法治文化的特点与创新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罚、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追求“无讼”和“以和为贵”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法治之维
宋代判牍中指出“法意、人情,实同一体”,“慎”之严谨公正,“恤”之宽大慈悲,集中体现于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和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之中。法治文化的包容性在“慎”与“恤”的平衡中得以彰显,如在历代立法中对情理法的综合考量、对断罪“具引律令格式正文”等...
【智库声音】解放日报 | 涂龙科: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观念——中国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明文规定,对15岁以下、60岁以上的罪犯酌情减免罪责(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唐律疏义》则将减免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对必须予以惩处的,刑罚方式也多以财产刑替代身体刑、自由刑、劳役刑乃至生命刑。
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刘恒|孔子|法经|董仲舒|唐律疏义_网易订阅
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观念——中国第一部成文法典《法经》明文规定,对15岁以下、60岁以上的罪犯酌情减免罪责。《唐律疏义》则将减免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对必须予以惩处的,刑罚方式也多以财产刑替代身体刑、自由刑、劳役刑乃至生命刑。
弘扬中国传统司法的制度理性(学术随笔)
在汉代,体恤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已经制度化。南北朝时期,州县死刑案件已不得自行轻易处决。唐代实行死刑复奏制度,地方死刑案件要三复奏。清代一般死刑监候案件都要经过秋审复审再予决断。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安定,必然要追求司法之“平”。“平”就是公平,就是合理,反映了中华法系的秩序观和正义观。同时,在...
人民日报整版探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在汉代,体恤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已经制度化。南北朝时期,州县死刑案件已不得自行轻易处决。唐代实行死刑复奏制度,地方死刑案件要三复奏。清代一般死刑监候案件都要经过秋审复审再予决断。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安定,必然要追求司法之“平”。“平”就是公平,就是合理,反映了中华法系的秩序观和正义观。同时,在哀矜折狱...
中华法治小故事:古代法官如何为民平冤? | 闵法青年说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回顾历史的长廊,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数千年,中华法治文化薪火绵延,我们的每一步都闪耀着法理的光辉。心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