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社保局重要通知
在参保地以外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的,参保地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本通知印发前劳务派遣单位在长春市以外派遣劳动者就业,且已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期间暂不受前款限制;逾期未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的按前款执行。(二)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
2024年起,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调!
假设某地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3500元,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涨到了4000元,那么如果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那么每月缴费就增加了40元;如果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那么每月缴费就增加了100元。因此,并不是所有参保人员都会随着缴...
提醒!10月1日,2024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集中预缴期内完成居民医保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0日内出生新生儿、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享受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政策的困难群体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长春市参保单位社保缴费开始
即日起,长春市参保单位应按原标准申报缴纳2019年1月至4月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今年以2017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度长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长春市社保局提醒:个体参保人员请于12月底前及时缴费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2018年尚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请于12月底前到吉林银行任意网点或者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个体分局窗口缴费;有缴费意愿暂时无能力缴纳的,可在当年缴费期结束前申请缓缴。由于年底正值个体缴费高峰,为节省参保人员排队等候时间,对补缴欠费业务依据身份证所属区采取错峰分流方式办理(详...
长春市简化社保缴费卡和领取养老金卡(折)手续办理
据了解,自2016年12月1日起,新增个体参保人员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档次申请、基金征集业务后,已有吉林银行卡或存折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折)到吉林银行长春市内任一网点办理“社保协议建立”业务;无吉林银行卡(折)或卡(折)丢失的人员,只需先行办理新开账户或“凭证挂失补发”业务,再办理“社保协议建立”业...
事关学生!这项缴费12月31日截止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含长护险10元)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关于做好2023年度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要注意的几大变化,事关社保缴费,一起来看
不过进入到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出现了一些变化,我们一起来看。第一个需要注意的变化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的档次提升了。众所周知,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平工资是息息相关的。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社保费用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档次,就是社保缴费基数的60%~300%。因为2022年的社平工资已经出炉,所以灵活就...
2020年长春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办理啦!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期限可延长1年,补贴期满时间以审核日期为准。(不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退休的人员。)延长补贴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止。二、申请时间自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2月31日止。三、补贴标准补贴...
多地启动医保缴费 社保“第六险”可打包参保!长护险试点扩至49市...
10月起,全国多地启动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可打包参保,成为一大亮点。券商中国统计了解到,目前多数试点地区长护险个人缴费额合理,护理补贴率较高,受到不少退休老人关注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