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投保信息与保单记载不一致,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么?
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主动核实车辆信息情况,在保险公司未提供证据证实其在承保时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标的的情况、投保人存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投保人存在变造车辆信息恶意投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
用户16岁投保后查出心脏病 人寿财险朝阳支公司却不愿赔付
在王某与人寿保险朝阳支公司的保险纠纷一案中,人寿保险朝阳支公司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由此提出上诉。人寿保险朝阳支公司认为,王某父母交纳保险费,即是对保险合同代签字的追认。且公司并不知晓,王某代其父母签定免责条款,因此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后果。王某认为保险公司未强调免责条款的重要性且收费流程不规范...
泰康人寿内蒙古赤峰中心支公司以案说险——带病投保,熬过“抗辩期...
2022年4月,刘先生为父亲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险,但未告知其父已患胰腺癌的事实。投保后,刘父因胰腺癌先后多次入院治疗。2022年11月,刘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刘父在投保前已确诊患胰腺疾病,遂向刘先生送达拒赔通知。刘先生不服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法院最...
孩子未做肝脏活检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保险公司赔付10万元
根据保险法的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时就对二次限定作出明确的提示说明。现在保险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已经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那么这些条款对于被保险人就不应当发生效力。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法官表示,保险公司在设置互联网投保流程的过程时,对于免...
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关于理性投保的风险提示
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向投保人确认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消费者应积极配合,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四是正确认识新型保险产品,不迷信“高收益”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兼具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此类产品具有保单...
公司公章被造假 假章成功投保车险2 求助人:永安保险涉嫌审核不严...
00:00/00:00倍速当前设备不支持播放你可以刷新试试70017001.199-2b59503424964000a07a7abd1ca8e530公司公章被造假假章成功投保车险2求助人:永安保险涉嫌审核不严永安保险:暂时无法面对媒体解释#公章造假#保险#车险展开2024-08-1018:37发布于河南|1观看0评论收藏分享手机看百姓...
多家保险公司领罚单 欺骗投保人“顽疾”如何治?
“保险合同通常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保险营销人员可能利用这一点,故意隐瞒或误导投保人购买不适合的保险产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规行为应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保险公司需加大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度,消费者也要提高风险辨识能力,理性...
结节囊肿恶变为癌,保险公司能以“投保未告知”拒赔吗?
若其健康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张女士另签署了《投保人声明》,其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已充分理解并接受。2020年9月张女士因病住院,并确诊卵巢恶性肿瘤。随后进行了手术治疗与化疗,共支付自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
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告知患病情况为由拒赔...
特别是郑某于2021年5月6日患病住院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接受公安局为郑某投保并出具团体保险单,表明保险公司对郑某是否存在不符合投保的重大疾病,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履行2年后,又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并通知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郑某...
投重疾险因未告知有甲状腺结节被拒赔,投保人起诉保险公司胜诉
考虑到甲状腺结节的多发及常见性,其并不必然属于疾病范畴,故在保险公司未具体询问是否具有甲状腺结节的情况下,李女士并不负有主动告知义务。关于健康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该保险投保单列明的告知事项中表述为“是否发生过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李女士回答为“否”。因保险公司已明确询问是否发生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