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局重要通知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给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牵头单位(处室):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配...
事关医保,吉林省最新通知!
推进完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4项“医疗费用报销”一件事,拓展实现居家照护移动支付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一件事,配合落实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和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
新疆-吉林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正式开通
新疆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时,持吉林医保卡在选定的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吉林省在新疆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登记备案后,可凭身份证在新疆选定的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即时结算,吉林省在社会保障卡发放前参保人员可使用身份证直接办理入院登记,两省参保病人不需要再返回参保地报销医...
吉林省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
央广网长春5月21日消息(记者张学龙)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吉林省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家庭共济。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目前,共济人和被共...
北京创智助力吉林省医疗保障局成功举办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班
2024年6月24日至25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在长春市举办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班。培训班由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北京创智作为吉林省支付方式改革咨询服务提供方、DRG/DIP分组付费中心的实施运维方,全面承担了培训班的协办工作,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
吉林省医保政策将有新调整!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吉发〔2021〕34号)工作要求,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
吉林市多家医院医保移动支付正式上线运行
1.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仅限于按照医保身份就诊的患者,非医保身份现金住院的患者目前不能使用此功能。2.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仅限于在吉林地区参保的医保患者使用,外地医保参保人员不能使用此功能。3.本市医保患者来院就医门诊期间的费用均可通过移动支付交费,住院患者的费用不能使用移动支付功能。4.本市医保患者在进行医...
最新通知!事关吉林省医保
广大吉林省医保参保人员:为深入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进一步优化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我局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版清单内容《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共包括11类共37项服务事项...
通知!吉林市职工医保重要调整!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吉医保联〔2022〕15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吉林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待遇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22〕39号)有关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疾病年度起付标准由800元调整至500...
清单公布!吉林省医保局最新通知
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从加强渠道建设、深化模式创新、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扩面增效、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推动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办事规则制度化。全面完成建设“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省民生实事。提升智能客服平台服务能力,探索人工智能经办应用。进一步提升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