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老板称承接项目属劳务公司“挂靠”国企,被拖欠30万劳务费...
“当时就消防站1、2、3号楼及水池的主体劳务分包洽谈,我主要组织木工、钢筋工、混泥土工干活。后经过两次商谈达成一致,我与陕西岭南劳务签订合同,合同工期5个月,付款方式是主体封顶结清劳务费90%,剩余10%在6个月内付清。”沈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工程名称:陕西省照金林区地方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项目工程1、2、3...
没合同没考勤记录,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助农民工拿回劳务费
由于施工单位及劳务分包方对欠付工资数额的相关证据存在异议,且劳务分包合同中载明的劳务分包方并非实际用人单位。为查明案件事实,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公开听证会,围绕关键证据、项目各方法律关系等当场询问、调查,最终厘清用人关系,查明了邵某某被拖欠的劳务费数额。据此,丰台检察院依法向法院...
多元解纷丨劳务纠纷无小事 高效调解解“薪”愁
经过承办法官充分沟通,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最终双方对拖欠劳务费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调解协议,即王某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给付刘某劳务费44.7万元,陈某对上述债务就王某未能足额给付部分承担补充给付责任。至此,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法官提醒劳务合同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提供劳务一方在...
【司法审判】实际施工人欠劳务费 被挂靠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甲公司表示,其承认张某借用了公司资质,且认同张某与甲公司为挂靠关系,但认为其公司与孙某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张某欠付孙某劳务费与公司无关,不应由其承担责任。经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甲公司与张某签订的挂靠免责合同,以及张某用甲公司资质承包水暖工程等事实,对双方之间的挂靠关系予以采信。此外,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
槐法案例丨劳务分包情形下,谁对劳务人员工资承担责任?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公司自甲公司承接案涉工程后将劳务部分分包给孙某,导致拖欠李某劳务费,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分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www.e993.com)2024年10月16日。本案彭某1、彭某、于某在令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完工后令某未按期付清劳务费,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根据彭某1、彭某、于某提交的《决算单》,能够证明令某拖欠劳务费31217.45元的事实,另彭某等3人在庭审中认可令某在出具《决算...
受让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引发的停工损失 项目出让方是否承担连带...
纵观本案的全过程,笔者认为,该案判决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让不是合同主体的燕京公司承担责任是错误的,且没有探究劳务方停工损失原因以及劳务方是否存在扩大损失的故意,就让燕京公司对受让方发包后,劳务分包方的停工损失,满盘皆收承担连带责任,值得商榷。
【典型案例】原告穆某与被告某公司、某公司青海分公司劳务合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执行时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部分执行总公司财产。故判决如下:一、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穆某劳务费151000元;二、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穆某以151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依法与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中的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不同于转包和违法分包,均是合法的,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专业分包除约定外,需建设单位同意。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建设单位...
最高法司法观点: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鉴于乐殿平与彭云瑞之间系劳务法律关系,乐殿平(班组)作为受彭云瑞雇佣从事泥水劳务的人员,并非前述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二审判决认定本案不具备适用前述司法解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