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股权受让方对受让之前公司债务是否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资本变更不影响其主体资格,相应的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概括承受。股东受让一人公司后,对其非经营期间的债务,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时,应对公司债务向债...
...一人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前公司发生债务是否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资本变更虽不影响公司主体资格,相应的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概括承受。但是鉴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对于公司股东的要求应该更加严格,变更前后的股东均应当提供证据...
问法热线丨公司注销了,可以向股东索赔吗?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公司...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所以即使养老公司已注销,其股东在未充分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仍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您可以通过诉讼的...
农民合作社注销后,股东对所欠债务是否应承担责任?
合作社于2022年10月18日注销,被告李某、刘某、袁某、柴某作为该合作社成员,未完成出资义务,且在合作社解散时未通知原告,四人应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要求四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46900元及利息。被告辩称:四人不是适格被告,原告向合作社投资入股,应承担投资风险,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应驳回原告的诉请...
微案例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变更出资方式,债务人还可以...
微案例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变更出资方式,债务人还可以要求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吗?,法院,到期债务,清偿责任,债权人小组
...债权人能否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
近日,永川法院审理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是被告享有股东权益的公司的劳动者,受工伤后仲裁裁决由该公司支付其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3万余元,公司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由作为股东的被告承担公司清偿不能的补充赔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12月19日。2019年重庆某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张...
...法院:转让人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公司已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各股东均未实缴过出资款。为平衡债权人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王某和受让人作为公司现有股东,原告有权利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要求其提前缴纳出资。故法院认为,王某和受让人应当分别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王某和孙某作为原有...
债权债务纠纷中主张一人公司唯一股东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普法|一人公司与股东人格构成混同,公司是否对股东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系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下,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公司亦可为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A投资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D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
本案债权人能否要求人格混同的股东清偿债务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规定,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别债权人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未获得清偿,破产程序终结后,个别债权人有权起诉主张股东人格混同直接清偿其债务,法院受理后应进行实体审理。第二种观点认为,股东基于人格混同承担责任的财产应归入破产财产,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内发现应按破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