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以物抵债的税费承担问题分析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据此,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能够预见的权属变更税费,原则上尚且由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与权属变更无关的超出竞买人预见的税费更应...
以物抵债形成的税费由谁承担?
以物抵债形成的税费由谁承担?金钱给付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因处置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办理不动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这里的税费仅限于本次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不包括被拍卖不动产的历史欠税。,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
2023年度典型税务司法审判案例(三)以物抵债的税费承担纠纷案
在法律及司法解释未明确以物抵债过户中税费承担问题的情况下,一般参照民事交易中自主买卖的相关规定确定税费承担。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及相关规定,北某公司系涉案税款的法定纳税人,理应缴纳上述税款。但上述税款应认定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属于抵押担保范围,因涉案抵押物实现的价值不足以覆盖后续产生的税费,故北某公司无须...
执行程序中房屋变更登记的税款义务应当由谁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对于被执行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前的历史欠缴税费,与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无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以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缴纳,并由税务机关依法向纳税人追缴,不得以被执行人存在历史欠缴税费为由,拒绝办理不动产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对于因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本身产生的税费,属于强制执行产生的税费,广义上应为执...
人民法院关于以物抵债纠纷案件18条裁判指导意见
网拍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依据该条规定,执行法院应在拍卖公告中对税费负担主体、方式等予以明确。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的,由...
典型税务司法审判案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税收法治理念更好地走进千家万户,近日,在第八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高端论坛上,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布了评选出的10个典型税务司法审判案例,涉及虚开发票、纳税担保、以物抵债、司法拍卖抵押财产税费承担等多个...
完善前置环节 创新法律适用
银行在接受抵债前要准确估算抵债物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审慎预判处置期限及持有期成本。在诉讼环节中应明确税负责任,对于债务人的欠缴税费,可要求对方补缴或直接从抵债金额中扣除;对于银行应承担的税费,应尽量计入实现债权的成本,从抵债金额中扣除。同时,建议地方政府、税收征管机关、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
百姓微律所|华中农大黄某扣学生劳务费 遇“烦薪事”咋维权
一种是现金发放,这里的现金也包括银行转账的资金。第二种是以物抵债,比如说请工人来干活,但没钱付报酬,拿车抵劳务费,法律其实是并不禁止的。但是对于车辆这些特殊的动产,应该提前拿着身份证到车管所查询下,车到底是不是车辆所有人的。本案中,该公司用租赁车谎称是自己的车,最后抵给当事人,其实是有涉嫌诈骗的...
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的税费负担问题—第35号公告税收新政解读(二)
由于立法层面尚缺乏明确的上位法律依据,税费承担主体和承担范围没有统一,存在地域差异,因此,此类税费负担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较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以下简称“...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文:不良资产以物抵债税费减免
此外,该规定只适用于司法程序下的以物抵债,私下协议抵债不适用。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