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我市工程建设承发包计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类别的确认,核定我市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拟定我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建设工程招标价及竣工结算书备案和我市工程造价软件备查工作;组织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有关合同的指导、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
全国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管理费纠纷的70条裁判观点
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会派出财务人员等个别工作人员从发包人处收取工程款,并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但不实际参与工程施工,既不投入资金,也不承担风险。实际施工人自行组织施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该管理费实质上并非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对建设工程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理解本款规定的“可以参照”时,应当注意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没有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有效的折价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具有合理性。
“莱”判案|个人(包工头)承揽工程是否可以主张管理费、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主要是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用,不论是否已经负担,以何种形式负担,都属于施工人应当负担的费用,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参与市场竞争,因此,规费属于工程造价的当然组成部分,其并不以实际发生为前提,应当计取。税金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缴纳,个人就施工获取的工程款应当依法...
4月1日起施行!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规费项目设置及费用...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和《上海市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沪建标定〔2021〕701号)文件精神,推进养护维修工程市场化改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调整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养护维修工程”)规费项目设置...
全国法院:关于建设工程管理费纠纷的裁判规则
03、内包合同虽然无效,但一方实际履行了管理职责,所付出的劳动成果已经物化到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之中,故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补偿义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2008年9月5日,甲一建青海分公司与徐某签订《内包合同》第六条管理费收取与支付约定,“乙方(徐某)同意按合同结算造价的2%支付甲方(甲一建...
孙颖等:建设工程领域“四类”管理费"十三种"类型争议的解决路径
就该争议,法院认为,社会资本方认可导致项目建设管理费超支的原因是工期延误太长,而对工期延误的后果双方均有责任,但社会资本方已实际超支项目建设管理费,根据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有违约的事实结合公平原则,将该笔费用判定由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各承担50%。[11]...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典型案例
协议签订后,刘某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2019年5月,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因工程款纠纷,刘某起诉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请求其在欠付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在欠付第三人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支付刘某工程款992507元。判决后,...
施工合同无效但竣工交付折价补偿规则|十分钟说案例
案情简介:2012年,开发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无签署日期的工程承包协议。其后,双方通过招投标程序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2013年,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2015年,建筑公司诉请开发公司支付包括规费、利润在内的工程款3800万余元及利息并主张优先受偿权。实务要点: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应参照约定支付折价补偿款——建设工程经竣...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立中小学校舍...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落实保障校舍安全所需资金。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整合预算内各类校舍建设资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优先用于校安工程,将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在校安工程实施期限内集中用于校安工程;将省下达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