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以案说法】公司被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有权主张公司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END监制:李世杰校审:宋明英文稿:张慧团队原标题:《法官以案说法公司被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第三人“闯入”,谁来还钱?——文昌法院还原一宗债务追索纠纷的事实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R公司未按照《代付款协议书》约定足额向M公司代付销售服务费116602元,仍欠68018元(116602元-48584元)未向M公司支付,但在R公司作为第三人代为履行存在瑕疵的情形下,仍应由债务人即Z公司向债权人即M公司承担继续履行的法律责任...
...债权人能否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吸收合并双方主张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相应未予偿还的债务将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中国船舶承继。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11过渡期安排在本次换股吸收合...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正在筹划由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
公司悄悄注销,剩下的债务谁来负责?
除了未经清算即注销的情况外,《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还规定了公司股东应当对已注销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况,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如部分案件中,股东在公司未偿还完债务的情...
夫妻“共产不共债”,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亦有损社会公平
再则,保障基本生存权的责任也不应由债权人承担,不应以牺牲债权人利益为交换代价,债权人也可能因为债权无法实现而面临生存困难。退一步讲,即使存在保障基本生存权的困境,也应在执行阶段通过留存基本生活费用的措施实现,在审判阶段即将夫妻一方债务责任豁免,无疑会导致逃债现象泛滥,使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形势变得更加严峻。
普法时刻 | “债务加入”还是“债务移转”,这钱到底谁来还?
法官提醒: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关键在于必须经过债权人的明确同意,且一旦转移生效,原债务人即退出该债权债务关系,不再承担还款责任。相反,债务加入则是在不改变原债务关系的基础上,由第三人自愿加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原债务人的责任并未因此减轻或免除。无论是债务转移还...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国船舶的子公司。中国重工的分公司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国船舶的分公司。(3)债务承继除基于相关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主张提前清偿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吸收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将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承继。
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债务出具欠条,个人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已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加入的特点是单方面增加第三人负担,因此,债务加入的认定必须有第三人明确意思表示。本案欠条中并未有“同公司一起承担债务”“和公司共同清偿”等意思表示,故本案不属于债务加入。二、债务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