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三个月!德阳一男子不到两个月,竟醉驾二次!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后再次醉驾,依法应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人庚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被告人庚某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警示意义本案系二次醉驾被加重处罚的典型案例。对二次醉驾加重处罚的意义,一方面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加重对二次醉驾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可以警示公众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男子二次醉驾被查 企图脱衣散酒气
经查,许某在2012年3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211mg/100ml,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最终,民警依法将许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4mg/100ml,仍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许某二次醉酒驾驶的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零距...
【晓法说案】曾经酒驾,今又醉驾,依法从重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四条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一)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
萍乡中院发布五起醉驾涉刑典型案例
贺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无拒捕行为,配合民警调查取证,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从重处理。遂判决被告人贺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
京都释法 |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新规出台的法律适用及司法实践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www.e993.com)2024年10月9日。2.醉驾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
给醉驾一个自首的机会
根据刑法分则规定,醉驾只有拘役一档刑,就是拘役。同时,根据刑法总则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结合总则和分则的规定,醉驾不能降低量刑幅度,因为没有幅度可降。但可以就执行方式、执行的严厉程序、是否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因案酌办。这就为醉驾处罚过严留下了广阔的缓冲空间。
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醉驾行为 应如何适用条规和确定处分档次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第十二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党员公职人员醉驾如何处理?这份意见明确适用条规和处分档次
之一,且不具有第十条规定的从重处理情形的,可以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即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已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同时应当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应情形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法眼观澜 |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新规出台的法律适用及司法实践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驾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