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爆改”鱼塘?法院判了
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
深读|调研“全域整治”项目,看南海如何“改”出发展新格局?
项目采取“全域整治+集约农用地+塘改”的模式由村委会统筹全村1483.55亩鱼塘,参照“毛地入市”的方式,由智鼎农业公司统一承租后,分期收塘、分批改造、分级养殖以及集中运维,实现规模化生态养殖和尾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从而改善生产环境,打造示范性美丽渔场。西樵镇新田村示范性美丽渔场项目丹灶镇“良银心”水田垦...
永久基本农田上挖鱼塘?违法!长沙高效整治耕地违法用地
“这是永久基本农田,在其范围内占地挖塘养鱼是违法行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分局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卫片图斑发现该处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在各级部门联合执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宣讲和耐心劝导下,该养殖户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及时回填...
将基本农田变为鱼塘 被告人终获刑罚
将基本农田变为鱼塘被告人终获刑罚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一审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依法向其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其缓刑考验期内按要求参与耕地保护及环资普法,以现身说法等形式教育警示群众严守耕地保护法规。
益阳:将农田改挖成鱼塘,一人被刑事拘留!
日前,南县公安局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线索,经缜密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为追求经济效益,于2023年度将7亩多基本农田擅自改挖成鱼塘,有关部门多次上门劝解其整改,仍置之不理。经鉴定,涉案耕地面积为7.55亩,其种植条件已破坏,耕地的特性已全部丧失,无法耕种农作物,该处质量损毁程度为特别严重。
央媒看贵溪法院丨男子承租农田后私挖鱼塘养鱼获刑
男子承租农田后私挖鱼塘养鱼获刑男子承租百亩高标准农田后,竟违法将其改为鱼塘用于养殖甲鱼(www.e993.com)2024年11月1日。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依法向其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
农民:自己鱼塘抓鱼凭啥处罚我?警察:这里已划入管控!法院:拘3个月
工作人员直接将大壮带到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明确“禁渔”政策。承包鱼塘的合同确实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大壮就真的可以随心所欲。根据我国《渔业法》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国家对重要水域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捕捞水产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钻空子在农田挖鱼塘,赔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1条也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因奚某、甲公司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2月,崇明区检察院对其以民事公益诉讼...
在租赁的农田上挖鱼塘、填废渣、堆砂石、建驾校,贪小利而酿大错...
2022年9月,张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为,他所破坏的土地面积已经远远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定罪处罚标准,同时还造成了重度破坏,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现有政策,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不能撂荒,也不能另作他用。张强错就错在改变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性质,挖鱼塘、堆砂石、建...
将高标准农田挖塘养甲鱼?这下“刑”了!
中国法院网讯(倪星甘兆扬)承租百亩高标准农田后,竟违法将其改为鱼塘用于养殖甲鱼?!6月6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依法向其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