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全县“废机油、废旧电瓶”产生企业、商户朋友的一封信
第一百二十条法律法规,非法处置废机油属于违法行为,视情节严重将面临“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南京通报一起环境污染案:3人下水道倾倒含铅电池废液被批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即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经随机抽取与犯罪嫌疑人收购的同种品牌、型号且正在市面上流通的废旧电瓶,对其进行废液抽样检测,结果显示被检测的废旧电瓶样品内重金属铅的含量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大...
泉城调查|小商小贩多手倒卖,“退休”电动自行车电池去向成谜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路人,电池“退役”,送到就近销售网点或电动车维修点换新电池,是九成以上电动车主的选择。记者探访发现,目前济南在售的所有电动车品牌,都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回收电池。除了销售网点,绝大多数电动车修理店也给电动车换电池,方式也是“以旧换新”。“电动车品牌五花八门,但安装的电池...
马某在堆龙被行拘!
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案件详情近日,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接到一起非法回收废旧电池问题线索,随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赴乃琼街道某汽修厂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厂院一出租房内共储存了135块废旧铅蓄电池,重740公斤。经查,废旧电池回收人马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回收废旧铅蓄电池,并储...
非法拆解废电瓶,现场被抓!130吨废电瓶提炼铅锭卖80余万元,值吗?
目前,全国多地出台严查废电瓶回收的新规,明确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废电瓶的,必须取得国家发布的许可证。一把斧子、一个炉子就能提取铅的时代已经不在。一旦被查处,处罚力度只会从严。如今,废电瓶回收行业,已经彻底被放在了放大镜下,非法从事废电瓶行业被举报也已经不是头一回了。要发展进步,就要淘汰落后产能...
收购电瓶也违法 柳州市首例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案
近日,三江县独峒镇两名废旧收购点老板因无许可证收购废旧含铅电池被公安机关处罚(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9月8日,三江县公安局独峒派出所民警工作中获悉独峒镇辖区内有人非法收购含铅废电池的线索,并将情况上报县局治安大队,联合对两处收购点进行突击检查,在两处收购点共查获非法收购的电瓶35个。经查明,两处收购点老板吴阔某、吴家某...
无收集经营资质,私自回收电瓶类危险废物,违法!|绿会提醒
同样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即无证违法收集危险固体废物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
陕西省首例回收废旧电瓶非法经营案一审开庭
在拆解废旧铅酸电瓶的过程中,李某对废旧电瓶拆解时排出的有毒酸液未作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当地土壤,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李某销售非法炼铅所得铅锭的销售金额达10761万余元。在此期间,被告人郭某在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桥堡一组民房内从事废旧电瓶的收集、储存、销售等经营行为。为赚取更多的利润,郭某明知李某...
电瓶废液非法倒入下水道 郑州13人构成污染环境罪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回收、转卖、拆解废旧电瓶都属于对危险废物的非法处置,达到一定数量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就构成了污染环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教育社会公众提高环保意识,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度警惕,...
长沙县一村民非法收购70吨废电瓶环保局已对此立案
黄兴镇一村民非法储藏了70余吨电动车废电瓶。县环保局供图红网长沙县站8月22日讯(星沙时报记者赵鹏通讯员蒋检花)“这里有个收集废电瓶窝点,他们正要运走一车废电池。”昨日凌晨,长沙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黄兴镇光达村萝卜冲组有一民居非法窝藏电动车废电瓶,当时正在与他人交易,即将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