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标大米保质期 重庆酉阳粮食公司被罚690万元
虚标大米保质期重庆酉阳粮食公司被罚690万元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酉阳粮食公司)虚假标注大米保质期,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近日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拟没收违法所得62.736025万元、罚款690.09627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东北雨姐红薯粉涉虚假标注,正被查处,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中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等条款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质量要求的商品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可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措施。若涉案金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则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双流建辉食品商贸部被处罚款...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双流建辉食品商贸部被处罚款26.8万元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梁计)近日,成都市公布2024“铁拳”“春雷”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双流建辉食品商贸部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被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打码机、稀释剂和涉案食品,并罚款286000元的行政...
盒马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 消费者可退一赔三?
同时也违反了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属于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盒马鲜生更换标签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可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重庆通报“酉阳粮食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调查情况:标注虚假保质期...
经查,酉阳粮食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拟没收违法所得62.736025万元、罚款690.096275万元,对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段某某,副总经理冉某某,生产经营部销售主管陈某某分别处以21.57万元、17.54万元、8.109...
“东北雨姐”售卖红薯粉条涉嫌虚假标注 橱窗已无商品 律师称消费...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认为,“东北雨姐”售卖的粉条并未如实标注含木薯淀粉,甚至可能没有添加红薯淀粉,标签上也没有详细注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也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中的“在产品中掺杂,以次充好”,可能会面临责令停止生产、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药监总局:夸大宣传和编造虚假信息或将列入食品安全欺诈
针对这类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除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并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之外,责任人还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此外,虚假标注无公害食品、“酿造”“纯粮”“鲜榨”“现榨”等字样同样属于...
盒马再陷食品安全风波
其进一步表示,若是确认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管部门要责令改正,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生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
“酉阳粮食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调查通报:企业违规标注保质期,已对...
经查,酉阳粮食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拟没收违法所得62.736025万元、罚款690.096275万元,对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段某某,副总经理冉某某,生产经营部销售主管陈某某分别处以21.57万元、17.54万元、8.109...
合肥市瑶海区巨上食品经营部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_瑶海区...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