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批逃避检疫行为:既要承受舆论谴责,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海关检疫,不仅要承受全社会的舆论谴责,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暴力虚开2亿发票,女主犯6年掐点怀孕、哺乳逃避刑罚
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女子纠集他人“暴力”虚开发票300余份,涉案资金达2个多亿,团伙成员陆续到案后,该女子却利用“怀胎十月”、“哺乳幼儿”来作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连续恶意怀孕逍遥法外6年。1连续恶意“掐点”怀孕躲追逃10月23日6时许,一名头戴黑色鸭舌帽,脸上带着口罩的女子走出广州某小区单元...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一)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邮局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二)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三)执...
上海海关律师张严锋:将一般贸易伪报成个人自用构成走私?
根据我国刑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在进口过程中,以瞒报、伪报(包括贸易方式、价格、数量等)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出口环节税款的,依法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50万以上(单位犯罪...
海关案件律师:绕关走私柴油案件中,“管事”是否可以认定为从犯
者、组织者,应当认定为主犯;对受雇用的联络员、船长等管理人员,可以认定为从犯,如其在走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对其他参与人员,如船员、司机、“黑引水”、盯梢望风人员等,不以其职业、身份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按照其在走私活动中的实际地位、作用、涉案金额、参与次数等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兰迪海关律师重磅发布!2023年走私废物罪案例检索报告
走私废物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也是辩护的关键问题(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走私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王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第二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实施条例。
男子身上绑50部手机被海关查获:体态臃肿 神色异常
男子身上绑50部手机被海关查获:体态臃肿神色异常海关发布近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成功查获了一起引人注目的走私案件。一名粤澳两地牌车司机,企图将50部手机非法携带进境,然而,因其体态显得臃肿、神色异常,被海关关员精准识破。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走私行为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走私行为,作为一种...
司法人员学习并掌握《海关法》才能对走私犯罪进行有效认定
涉税走私犯罪,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违反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这是企业申报行为的规范:相关申报主体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且交验进出口...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范适用
笔者认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系结果犯而绝非危险犯,认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系危险犯的观点本身就很“危险”,其系对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误解或误用,容易不当扩大刑罚打击面。一、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系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质所在持危险犯观点的人认为,逃避海关监管系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本质,逃避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