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检察院建议量刑一年三个月法院判处二年上诉后改判
本案上诉人王建东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对该量刑建议一审法院并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调整量刑建议的通知,一审法院非因法定原因而不采纳检察机关的该量刑建议不妥。另,考虑到本案上诉人王建东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
检察院为什么希望嫌疑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因为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后,检察院作为控方指控的责任就会大大降低,比如说这个案件当中有一些关于明知的成分,那他就不需要来证据来证明了,在具结书当中,他就会将这部分的证据来直接提前固定,那在法庭上关于这部分证据也不再进行审查了,如果说你签了认罪认罚,那关于这个证据这一块面,他也相当于不再...
以案说法 | 认罪认罚后“玩失踪”? 法院:不再从宽处罚
该案也是商城县首例因被告人脱逃,法院未认定认罪认罚量刑情节的案件。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某某犯盗窃罪、妨害作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姚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及姚某某认罪态度,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议以盗窃罪判处...
姚强:认罪认罚案件签订“具结书”后出现新的事实如何处理
因此,新的事实出现后,如果检察机关能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形式初步确定被告人的“可预期刑罚”,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严格审查,最后依法确定具体刑罚,既有助于鼓励被告人真诚悔罪改过、内心服判认罚,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长治久安,也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更好地促进司法机关司法权威共同提升。5、...
认罪认罚从宽视域下刑辩律师主观能动性发挥之路径优化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时刑辩律师并不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刑辩律师发表辩护意见不被重视且只被认为是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签署的“见证人”,再加之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以及法院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高采纳率挤占了律师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空间。“错位点”之二即为刑事辩护实际功能和...
羁押十个月后女子被告知签认罪书可不起诉,结果检方“变卦”签完就...
张金萍的家属说,经历了近十个月的羁押调查后,检察官曾告知他们,如果张金萍签了认罪认罚书,可以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但就在张金萍签下认罪认罚书后,检察院却改变意见,决定提起公诉。最终,张金萍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获刑一年零三个月。张金萍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检察院的意见或受到了人为干扰,这对她来说,是不公平...
【普法小课堂】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第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醉驾案件,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第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行为发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区别是什么
这个文书并不是认罪认罚具结书,它其实是一个通知书,主要就是告诉你在检察院阶段,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以后,量刑方面可以从宽处理;如果你接受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就要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接受量刑建议当然可以不签了。所以这个告知书,它其实是一个通知书,要你做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准备,...
这些人犯罪却不被起诉,凭什么?
金镯子价值两万元。案情简单,证据充分,谢荣的行为毋庸置疑构成盗窃罪。如果被检察院起诉,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谢荣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当案件移交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犯难了。退休前,谢荣是一名医生,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到案后马上认罪认罚,退回赃物。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案例四明确,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加强对侦查活动合法性和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监督,防止出现违背意愿的认罪认罚。案例五明确,检察机关办理二审案件,应当持续履行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责;要加强对“另案处理”、《情况说明》的实质性审查,区分情形作出处理,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