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法治化 | 泰州:建立“六项制度”推进复查复核法治化
对复查复核已经终结,仍有信访行为、思想情绪波动大、扬言越级上访或滋事扰序的信访人,属地属事责任机关、单位对信访人开展信访法治教育,或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解决问题。检查评比提升法治水平市信访局每年组织信访复查复核依法受理办理情况检查评比,逐项检查受理是否依法、程序是否规范、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政策是否准确...
信访听证和信访复查的区别是什么?该如何取舍
当然,不管是信访听证还是复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结果都没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信访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最后的结果。如果想让自己的问题得到社会的帮助,选择听证可能是更好一点的选择。
信访复查与复核,是否会推翻原先的处理意见?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由此可见,接受复查与复核的部门包...
厦门提升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公信力
厦门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处多管齐下,一方面对同安区政府出具的复查意见进行规范性审查,另一方面请两位复查复核专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引导其理性看待政府对耕地的补偿规定。最终,厦门市政府作出复核意见书,维持原复查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复核意见作出后,陈某某未提出异议。这起信访积案的依法终结,得益于厦门市组建的...
【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知识六问六答
答:信访受理范围是有限制的,对下列情形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一)对越级走访、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或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二)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且在复查(复核)期限内的;(三)对已经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对下列...
关于印发《常州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对信访事项经过复核办理终结的,或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或复核请求,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再受理,制作《信访事项不再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信访人(www.e993.com)2024年9月15日。(四)对属于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以及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制作《信访事项转送单》,直接转送有管辖权的下级部门和有权处理...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助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延伸信访法治化触角。针对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导致信访事项在司法程序与信访程序之间空转,群众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鄞州区延伸信访工作触角,建立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机制,将游离于司法程序外的行政争议案件纳入信访程序,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全力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整版报道:浙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县域实践出成果见实效
延伸信访法治化触角。针对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已超出法定诉讼时效,导致信访事项在司法程序与信访程序之间空转,群众合法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鄞州区延伸信访工作触角,建立行政争议联席会议机制,将游离于司法程序外的行政争议案件纳入信访程序,开展复查复核工作,全力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却适用信访条例作出信访复查意见书应依法撤销
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盐边县政府复查办对江前发与王德付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依据《信访条例》作出《信访复查意见书》是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内蒙古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有了新办法
目前,我们已经在自治区本级作了一些探索,征集了部分专家,并且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要在全区推广实施。再比如,《办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了三种问责情形,都是保障信访人权利的具体措施:一是不作出或者违反规定作出复查复核意见的;二是推诿、拖延办理复查复核事项的;三是处理、复查意见被上级撤销后拒不改正或者未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