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遭保监会处罚11万元 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
一、阳光人寿未按照规定使用备案保险条款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我会决定对阳光人寿罚款10万元。二、阳光人寿未按照规定进行回访的行为,违反了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根据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我会决定对阳光人寿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任秀红警告...
...新疆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因客户信息不真实、人身保险新型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对太平人寿保险新疆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
银保监会就《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为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新技术创新服务形式,改善消费者体验,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其中有关回访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回访是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新增保险产品费率表等信息披露要求
原有一些监管要求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监管工作需要,需要统筹规划并制定新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为此研究制定了《办法》。他表示,《办法》制定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外部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化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二是以提...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布 首次要求产品的费率表、现金...
今日(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将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该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出台:主动公开费率表和一年期...
总的来看,当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还存在短板,尚未建立适用于所有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整体框架和配套规则(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同时,《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出台十余年,原有一些监管要求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监管工作需要,需要统筹规划并制定新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就《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为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利用新技术创新服务形式,改善消费者体验,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其中有关回访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就《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
5月24日,银保监会就《关于修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及现行监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客户犹豫期内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进行回访,对于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应该首先采用电话回访。修改决定总结了北京地区试点经验,将电子化回访作为和电话回访同等优先的回访方式,并强调电子化回访...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附全文)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关于执行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04号)和《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条文解释的通知》(保监寿险〔2009〕1161号)废止。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制定《规则》的目的是在原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基础上,结合最新监管实践,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以便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费者自主选择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