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单方变更培训地点,消费者可否解除合同?
原、被告签订《课程服务协议》,原告在被告处购买少儿体能课,向被告预交课程费用,被告为原告孩子提供课程教学服务,双方之间形成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照约定履行,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从原、被告陈述以及双方签订合同时被告住所登记为万象汇的场馆,可以认定《课程服务协...
培训机构不按约退款怎么办
但是,约定的退款期限已届满,退费款项并没有到账,机构存在违约行为。再者,关于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虽然该协议对学生来说增加了维权成本,但是本着约定优先的原则,该约定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遵守。所以,学生如果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能在漯河本地起诉,只能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
培训机构不按约退款怎么办漯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学生与培训机构本着自愿原则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受该协议约定的约束。其次,根据协议内容约定,如果未进入面试或者进入面试未被录取,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后,机构会按照不同报考课程进行全额或者部分退费,退费款项会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账。但是,约定的退款期限已届满,退费款项并没有到账,机构存在...
培训机构退费难,合同签约要谨慎,预付费有规定,专业律师帮您忙
培训机构未经家长同意擅自转让课程,不仅违反了合同的规定,也侵犯了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家长有权要求退还预付的学费。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事项,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改变合同的内容或者执行方式。如果培训机构想要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执行方式,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否则,就是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构成了违约行为。在...
【以案释法】培训机构单方变更培训地点,消费者可否解除合同?
乙方购买的课程只可在本场馆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给他人或随意更改课程。课程售出后,乙方已支付的课程费不予退还。同日,原告向被告支付8000元(100元/课时×80节课)。原、被告双方均认可协议约定的场馆系被告位于万象汇的场馆。合同签订后,原告孩子在被告万象汇的场馆上课。至今已使用37个课时。合同履行...
培训机构单方换场馆能退款吗? 法院:能!
培训机构违约,消费者要求退费于法有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课没上完,协议约定“不退不换”,学费还能追回吗?
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双方明确约定李某某购买课程为特价课程,合同载明“特惠课程不退不换”,且已超出课程有效期,李某某无权要求退费,即便李某某中途退费,也丧失优惠权益,退费时应按照课程原价扣除已上课时课程费用后再进行退费。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
以案说法:“特惠课程”不退不换?法院判定条款无效支持退费
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双方明确约定李某某购买课程为特价课程,合同载明“特惠课程不退不换”,且已超出课程有效期,李某某无权要求退费,即便李某某中途退费,也丧失优惠权益,退费时应按照课程原价扣除已上课时课程费用后再进行退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
教育培训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当关注哪些问题?
??选择正规机构。消费者可以优先选择那些有正规资质、良好口碑和稳定经营历史的机构。??查看合同条款。特别关注关于退费、转让和终止服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妥善保存证据。建议消费者妥善保存与培训机构之间的沟通记录、支付凭证、课程资料等证据。这些证据在日后维权可能发挥关键作用。
培训机构拟合同约定“赠课不退”,法院判决格式条款无效
本案中,培训机构在与王女士签订教育培训合同过程中,在合同中约定了赠送课时不予退费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属于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应当认定无效,故法院对于培训机构的辩解意见未予采信,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