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民事诉讼时效、期??一间??览表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7条)审查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
打工人维权时如何高效举证?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提交的证据类型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对需要维权的劳动者来说,只有庭审前高效整理并提交证据,才能在庭审环节充分展示证据。从而完成举证,使仲裁请求得到支持。01书证书证主要指以其书面载明内容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劳动者在举证时应提供原件。在劳动争议仲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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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7条)审查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且5日内告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9、32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选编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欺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合同无效,而合同无效往往自始无效,确定无效合同并不受一定期限的限制。相比较而言,《合同法》对于欺诈签订的合同,赋予受欺诈方合同解除权并受一定期限的限制,而非合同无效请求权,所以因劳动者欺诈签订劳动合同...
解读 问答《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 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十四、关键词解释仲裁文书电子送达:指经受送达人同意,仲裁委员会可以通过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上服务平台等在线服务系统、专门的电子邮箱、特定的通信号码及信息公众号等途径,以专用账号、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仲裁文书。
劳动维权必看!人社部、最高法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
近日,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部署,落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一)》),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
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将仲裁请求、诉讼请求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变更为支付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六、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七、依法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提交仲裁中未...
四川省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质效修订“四项规则”
3.不再规定延期举证期限。删除了原第二十八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并可以中止计算仲裁期间”的规定,使仲裁机构在工作中灵活掌握时间,有利于当事人举证。4.新增加了逾期提供证据的处理方式。修改了原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原则上不予认定的规定,有利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因超过举证期限...
加强对仲裁证据和裁决的司法保障,发挥仲裁在争议解决中的核心作用
举证、质证程序的衔接尽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是相互独立的程序,但实际上二者在功能上存在类似之处,这也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准司法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尤其是过去几年,随着仲裁实体化、规范化、信息化等建设的推进,仲裁保障更加到位、仲裁员更加专业、仲裁程序的流程更加规范,办案质量大大提升。在此背景下,...
劳动者维权的福音:人社部 最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近日,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部署,落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一)》),这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