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保险
人保财险总裁于泽说,新能源车险特别是商业险部分的综合成本率高。浙商保险总精算师高云说,据同业交流,受去年汽车出行明显增加、自然灾害多发等因素影响,车险赔付有所增加,2023年车险市场新增保单综合成本率较高,其中新能源车险业务成本压力更大,今年部分保险公司采取更加审慎的定价和承保策略。这种供需矛盾原因何在?
浙商保险获20亿增资,车险连年亏损转型步入“深水区”
年报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车险均为浙商保险第一大险种,保费收入分别为30.3亿元、32.42亿元、35.24亿元、32.65亿元,规模相对稳定,占保费比重约8成,但却逐年亏损,且呈增亏态势,分别亏损2.74亿元、2.69亿元、3.68亿元、4.04亿元。“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高且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小公司确实在车险业务方面难以实现正向收益,...
因部分车险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 浙商财险鞍山中支被罚7万元
8月8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鞍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因将部分车险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项下,套取手续费资金,被监管罚款7万元。另外,相关责任人陈文晶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原文如下:鞍银保监罚决字〔2022〕19号当事人名称: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
浙商财险鞍山中支被罚7万元,涉车险业务虚挂套取手续费资金
据银保监会网站8月8日披露,鞍山银保监局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下称浙商财险鞍山中支)开出一张罚单。浙商财险鞍山中支因存在将部分车险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项下,套取手续费资金行为,被罚款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4月至6月期间,浙商财险鞍山中支在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将部分车险业务虚...
因车险业务虚挂套取手续费资金,浙商财险鞍山中支合计被罚9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陈婷婷胡永新)8月8日,鞍山银保监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鞍山中支”)因存在将部分车险业务虚挂为个人代理业务项下,套取手续费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具体来看,2020年4月至6月期间,浙商财险鞍山中支在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将部分车险...
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保监会叫停浙商财险非车险业务
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此前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浙商财险目前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与2016年底的侨兴债赔付一事不无关系。根据资料,侨兴集团旗下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于2014年分别发行私募债,本息共计逾11亿元。浙商财险于2014年12月...
浙商财险被监管期间违规承保非车险新业务 遭罚56万
根据行政处罚书显示,经银保监会调查,浙商财险在原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7〕23号)要求公司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通过批单的方式延长保险止期,共涉及保单357份,批增保费189.35万元,签发新保单1674份,保费金额合计1462.4万元。早前在2017年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对浙商财险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17年2季度,...
暂停非车险新业务期间承保新业务 浙商财险违规被罚
银保监会称,浙商财险在被监管函禁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承保新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浙商财险处以罚款4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孙大庆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李昂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
浙商财险突破监管禁令开展非车险新业务,被罚40万元
1月7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在被监管函禁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期间承保新业务的行为,依法对浙商财险处以罚款4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也一同被罚。具体来看,银保监会对时任浙商财险分管非车险业务负责人孙大庆处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时任浙商财险非车险部副总经理...
违规签发新保单承保非车险新业务 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被罚10万元
千龙网北京7月2日讯近日,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和时任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刚因违规签发新保单承保非车险新业务,收到辽宁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书。辽保监罚〔2018〕1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经营期间,浙商财险辽宁分公司违反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7〕23号有关禁止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