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
筹备组至成立之日起,需要在6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召开前,筹备组需要对六个方面的事项进行确定。筹备组应当开展以下工作,并就其确定的事项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1.确认业主身份、人数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2.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3.拟定管理规约...
12345热线住宅物业热点问答(十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居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且自6月14日开始,可以进行预投票。二、临时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条件第一,根据上述地方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其条件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
成立业主大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蚌埠官方回复……
对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成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四十五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二)筹备组成员的组成筹备组一般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筹备组...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户数一百户以下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由三人组成。候补委员人数按照不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确定。
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合法权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1...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对是否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成立条件的,应当在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经核实不符合成立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以及通过网络公示(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并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
【媒体解读】下月实施!事关全市所有住宅小区业主!_瑶海区住房和...
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筹备组开展工作,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已归集筹备经费的,筹备组应当制定筹备经费预算,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预支首次筹备经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第七条??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就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事项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组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中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人选要求、报名方式、起始日期等。
东莞物业管理新规出台!小区这些收益归业主!
第十四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表决,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