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云南保险业十大典型案例将于10月23日揭晓
积极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紧抓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据了解,今年7月,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启动了“2023年度云南...
保险机构承担欺诈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办法》明确,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章反欺诈监督管理第七条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第八条金...
??JT&N观点 |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施行,保险行业反欺诈工作...
就保险机构而言,《办法》要求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保险业协会、银保信公司等组织而言,《办法》要求其发挥大数据和行业联防在打击欺诈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加强反欺诈智能化工具有效应用,为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的...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印发:加强反欺诈跨境合作
第六条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章反欺诈监督管理第七条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
加强反欺诈智能工具有效应用
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来源:广州日报...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 保险机构承担欺诈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加强反欺诈跨境合作,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与境外反欺诈组织的沟通联络。《办法》明确,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
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新财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
第六条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二章反欺诈监督管理第七条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8月1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引导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消费者等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保险活动,营造良好保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法》明确,保险机构应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