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网黄”女性如何追定新罪?专家建议指控强制侮辱罪,自诉转公诉
据媒体报道,在近日举行的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检察工作报告中公布了一个案例,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被告人李某在境外网站发布有完整人脸信息的“一夜情”女性隐私视频,依法追加认定刑罚更重的侮辱罪并提起公诉,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引发关注。此前,国内对“一夜情”或前男友在网络上发布女性...
巧借执行和解 解套被封房产 浙江温州龙湾法院以“自诉+公诉”双重...
对此,公安机关的回应是不予立案。其出具的不接受案件说明书指出,涉案房屋已由他人控制,无法鉴定,因此无法认定周某是否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面对僵局,申请人采取刑事自诉的方式进行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自诉须知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一、刑事自诉案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
最高检报告起草人权威解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律规定,诽谤、侮辱是自诉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侵害国家利益的可以转公诉。检察机关主动履职,推动一批典型案件自诉转公诉。去年有个犯罪嫌疑人将偷拍的女性露脸隐私视频发到网上,这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检察机关以侮辱罪提起公诉,警示、震慑那些以身试法的网暴者。我们常说...
关注正当防卫和公益诉讼,专家权威解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律规定,诽谤、侮辱是自诉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侵害国家利益的可以转公诉。检察机关主动履职,推动一批典型案件自诉转公诉。去年有个犯罪嫌疑人将偷拍的女性露脸隐私视频发到网上,这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检察机关以侮辱罪提起公诉,警示、震慑那些以身试法的网暴者。
决定官司胜负的十大关键|法官|法院|法庭|民事诉讼|法律文书_网易...
前者是有利于被告人的证人,后者是不利于被告人的证人(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面对不同属性的证人,应有不同的应对方式。询问“我方证人”的问题应该要“尽可能地说明被告人如何好”,所以询问证人的问题可以例外地以“开放式”问题询问,但也须控制其答案不至于太过广泛,以免让公诉人或法官发现不利于被告人的内容。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警方立案,自诉变公诉?造谣者或面临更重...
具体而言,吴女士的自诉案件会被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取代,吴女士可以在检察机关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也可以放弃。对郎某、何某来说,则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一方面,一旦作为公诉案件,两人就要面对检察机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指控,很可能加重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自诉案件中,被告一方还享有调解权,...
涉嫌诽谤案自诉转公诉的法眼观察
不过,对于同一案件,如果允许公诉与自诉并存,固然保障了国家的诉讼意志在起诉中得以实现,同时实现被害人的诉权,但也存在明显弊端:如果公诉或者自诉有先后,一种诉讼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另一种诉讼法院如果再受理,后一种诉讼可能失去实质意义。对于被告人来说,恐怕不能因同一犯罪被重复处罚,因此重复起诉是否具有实质意义,不...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从自诉到公诉:拓宽路径对网络暴力说“不”
新华社杭州12月27日电题:“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从自诉到公诉:拓宽路径对网络暴力说“不”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吴帅帅、舒静26日,备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件有了最新进展:经过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属地公安机关已对造谣当事人郎某、何某两人以涉嫌诽谤刑事立案侦查。
诽谤罪之自诉转公诉程序衔接——评杭州郎某、何某涉嫌诽谤犯罪案
2020年12月25日,浙江公安、检察机关关于郎某、何某涉嫌诽谤犯罪案的情况通报被全网刷屏,引发全民对杭州谷女士遭诽谤案“自诉”转“公诉”的大讨论。先有自诉,后启动公诉程序,该案已然超出了传统的自诉范畴,理论上既要解决确实符合刑法第246条第二款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例外情形——“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