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中大额现金交付的证明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一、借款本金是7123.27万元还是6107.3974万元;二、一审判决关于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问题是否适用法律不当;三、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以及是否适用法律错误。一、关于借款本金数额是7123.27万元还是6107.3974万元问题。沈鸿依据借款合同、支付款项的银行汇款证明、创新书店出具的收条、创...
以案释法丨昔日朋友因钱“友尽”,一纸借条能否认定现金借款事实?
最终,被告小帅对于借条记载的借款金额有异议,对于现金借款的28340元不予认可;原告小亮仅提供一纸借条,未能提供除借条以外的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发生的证据材料。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院对于16660元电子支付部分借款金额予以认定;对于剩余28340元现金部分不予支持。02法官提醒民间借贷中,...
恋爱同居期间写的借条能认定为借贷吗?法院:借贷关系证据不足,不予...
综合上述情况,小红主张双方存在39万元的借贷关系,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举证责任没有完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小红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红的诉讼请求。法官说法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认定民间借贷,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交付借款,也就是说要证明借款人向...
普法课堂丨啥!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原告提交证据,被告向原告出具的保证书中并未载明收到原告5万元,原告所举其他证据如取款记录、通话录音等也不足以证明其已经将涉案5万元交予被告,故原告未达到其所主张诉讼请求需要的证明标准,原告未完成其充足举证责任。新法提醒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让孩子从小就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现金还款需谨慎,证据保存要留心
对于被告是否通过现金方式向原告偿还了20000元借款,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后,若被告举证证明其已偿还借款的事实,原告不认可的,应当继续举证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已还款证明责任的被告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被告为证明其已还款的主张,虽然提交了其于2023年9...
贪污无罪案例:侵吞公款15万元余,因证据不足,真实贪污数额小获无罪
原审判决认定熊连斌另侵吞公款30,730.00元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认为熊连斌侵吞公款70,393.96元(29,654.00元+40,829.96元)的事实,无充分证据证实,均不应计入熊连斌的贪污犯罪数额(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予纠正。裁判结果一、撤销鄂州市鄂城区...
微信聊天中发送的“现金”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还款的证据?
微信发送“现金”照片难以证明确实还款微信聊天中发送的“现金”照片,能否作为证明还款的证据?小杨和小郑恋爱多年,其间,两人准备买车,因购车款不够,商量由小杨向其亲戚朋友借款应急。小杨便向其好友小于借款4万元,小于答应后将款项交付给了小杨。购买的车辆登记在了小郑母亲名下。后小杨和小郑感情出现了问题...
借款还款留证据,举证不利难辩解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笔者观点在固定聊天证据时,应当及时确认聊天内容对方是否已收到或已得到对方的认可,尤其在涉及现金交易时,更应保留与相对方之间直接确认的付款证据,包括收到借条、微信确认、录音证据等,以便形成环环相...
民间借贷关系能否成立的认定|全国法院优案评析
原告林某某诉称:被告以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28万元(庭审中,原告表示由于其向法院提交的书面起诉状中已详细载明借款时间,其未特意记住时间,故具体借款时间以及借条出具时间均记不清),原告以现金方式在家中将28万元交付给被告,并由被告出具借条1份交原告收执。借款时,双方未书面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50条裁判规则
双方当事人就其之间法律关系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还是民间借贷关系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探究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及合同履行情况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出判断。当事人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