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对于非必须招标的工程,《建工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
...质量建设保护总站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579(万元)采购需求: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纠纷指导意见汇编(上)
005、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006、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
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
”2004年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关于“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范围一方面要考虑该内容是否影响其他投标人中标,以保证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国企的工程能否不招标,直接与子公司签合同?住建部答复了
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了单价,约定总价以结算数量计算,是否属于暂估价形式?住建部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
中标合同能否不明确约定工程款,而在后续协议中补充?
三、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www.e993.com)2024年10月14日。国贸公司主张,补充协议中下浮6%的约定,与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故应按照中标合同结算。四、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补充协议是对中标合同价格约定的补充,与中标合同相衔接,应按照补充协议进行结算。
【鲁法案例】建设工程施工“阴阳合同”的认定和适用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价款为66111380元,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确定,原告按约定完成承包工程。原告与被告就本案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原告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后,经鉴定,依据2013年5月3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工程造价为56673152.29元。自原告对某村委会1#、2#、3#、4#、6#、7#...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50个问答(超实用)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收购新能源项目,应关注的十大EPC合同风险!
(五)合同价款的设置关于EPC合同价款方面,总包方需关注EPC合同关于固定总价的约定是否合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通常采取固定总价模式,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往往要求合同价格不得调整,在合同中出现类似“合同价格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的内容。合同按固定价结算后,承包商要求增加合同价款的难度较大,可能导致承包商难以获...
八大重点读通建设施工合同解释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黑白合同的认定关键在于对两者“实质性内容”是否一致的判断,而解释一对此并未明确实质性内容的内涵,导致实践中产生争议。而对于非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是否可以适用解释一的规定,即按照中标合同进行结算,适法不一。解释二的回应:1.对“实质性内容”的内涵做了列举:工程范围、建设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