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中“固定总价”的约定 应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固定总价”,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在根据已完成工程量及固定总价的计算方式可以得出工程价款数额的情况下,不应再予同意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0-2-236-001北京某建设公司诉青岛某船舶公司船坞建造合同纠纷案——建设...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合同价款纠纷及结算 审计实务操作专题...
1.固定总价合同,后补充协议该为暂定价,金额与固定总价合同一致,结算审核能否全部按可调单价?2.合同约定,工程变更不调整价款和工期,如何处理?3.红线外内容,如何结算?4.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已完工程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的可得利润、撤场费用损失,如何处理?5.结算审核时,审核单位对原有图纸中的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
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结算审计与对抗审计的五大内容与八大法宝
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调价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又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先确定合同的计价类型,再仔细研究其中的...
新政策下“固定总价包干合同”结算价款能否调整?如何调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年11月4日发布)第4条规定:“合同约定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工程价款,实际施工未超出约定施工范围的,应当适用固定价结算。当事人主张施工范围增减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对增减的工程量进行结算;(2)合同没有约定的...
江苏建工程律师:浅析固定总价合同情形下未完工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2、以已完工部分工程量占合同约定总工程量的比值作为结算比例,再以该比例乘以合同约定总价进行计价。★山东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条规定“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未履行完毕而解除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的问题?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固定单价结算的,则应根据固定单价核算出已完工程的实际...
律师案例-不同合同模式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二)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1.按比例折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同意并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统一取费标准下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占整个合同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二)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款的认定固定总价合同在工程未完工、设计变更以及主材价格和人工费变化情况下如何认定工程款数额,是实践常遇到的问题。固定总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材价格或者人工费发生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一般不应准许。主材价格和人工费变化是建筑市场正常的市场风险,是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
关于举办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与结算审计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的...
3.如何处理施工合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4.是否可采用按合同建筑面积计取的方式来确定预算包干费,以弥补未发生的总承包服务费?5.如何解决总承包服务费的问题?6.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若地勘报告超出预期导致施工费用增加,应该如何处理?7.在合同解除后,工程造价应以固定总价为参照还是适用工程所在地的定额计价?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如何理解确定建设工程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
关于律师办理工程价款及结算案件的主要思路及依据
如没有形成固定总价确认,仍按照招投标时的清单计价或者双方约定的清标计价原则进行结算。4.6先票后款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先票后款”,但未明确约定发包人有权因承包人未开具发票而拒绝付款的,发包人以“未开具发票而拒绝付款”的抗辩不能成立。施工合同有效并约定“先票后款”,“先票后款”条款一般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