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转让股权就能逃避债务?
之诉纠纷案——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出资责任的认定基本案情孙某松诉惠州市某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晴隆县人民法院判决惠州市某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孙某松报酬151,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151,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4.81%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判...
未届出资期限为何加速到期?股权转让人对出资是否担责?
第三人某二公司的两名股东赵某和钱某未实缴出资,2023年3月,将股权均作价0元转让给孙某,出资时间2037年4月前。原告某一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在未出资的100万元范围内对第三人某二公司欠付原告货运代理费78529元及逾期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赵某和钱某在其未缴出资的90万元和10万元范围内对...
“小案”大道理?? | 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能否“金蝉...
因此,作为案涉股权的转让人,陈某和姜某应对刘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甲公司有权主张陈某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姜某在未实缴出资50万元范围内向甲公司清偿货款40万元及违约金。二审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03/以案讲理在公司债权人对公司偿债能力持有怀疑的情况下,出资责任纠纷成为...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因此,作为案涉股权的转让人,陈某和姜某应对刘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甲公司有权主张陈某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姜某在未实缴出资50万元范围内向甲公司清偿货款40万元及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法官说法■新《公司法》对于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所应承担的责任有明...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答:可以转让,但有一定风险。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原股东承担实缴出资义务...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赵某及第三人天和公司、仁和公司、钱某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法院认定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根据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即使数次转让股权的原股东转让股权时均未届出资期限,但在受让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诸原股东应依次就受让人未能足额缴纳的出资部分向债权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各方同意,在乙方持有标的股权期间,甲方各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标的公司所有可供分配利润(包括但不限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滚存未分配利润等)。自交割日所在年度的下一年起,甲方应至少于每个年度召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约定制订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即甲方于2025年召开股东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未届出资期限,股东欲转让股权“逃废债”?
2022年6月27日,王某和孙某分别将其85%、1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原告认为王某和孙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侵害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王某、孙某以及受让人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公司已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各股东均未实缴过出资款。为平衡债权人与...
周游:股东出资规则的体系性解释 | 交大法学202405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产生的问题,在本质上都是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所致。从底层逻辑来看,恰恰是认缴制并未挣脱以资本为核心构建公司信用的桎梏。在认缴制语境下,股东虽然无须在公司设立时实缴出资,但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仍作为一种维持公司信用的承诺。出资承诺不能真实反映公司资本状况,本不应影响相对人是否与公司达成交易...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选...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请问:该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合法?答:0元价格不合法,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