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_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工伤保险继续执行现行基准费率。二、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各地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降费率政策...
明确了!社保降费!医保、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下调!
其中,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的执行期限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用人单位费率降至0.8%、个人费率降至0.2%。福建省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底。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低福建省失业保险...
下调20%!这项费率有新变化
《通知》表示,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文件有关实施条件,我省将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调整为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即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第四季度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是今年前三季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延续,而不是在降低的基础上进行下调。
明确了!社保降费!
我省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底,含补缴欠费月数),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5.5%计算),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未处...
南宁市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降低
据了解,失业保险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工伤保险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政策执行期间,全区统一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率实现“免申即享”,企业不需要再向社保中心申请办理。降低费率后,参保人仍可按《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
吉林发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明年年底
本文转自吉林发布;据省人社厅消息,全省延续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统一降低50%的政策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同时,今年6月1日起,全省八类行业(含尚未列入国家和省现行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暂以0.75%为基准费率缴费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内蒙古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5年底
具体政策为:失业保险继续实施总费率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执行0.5%;工伤保险费率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其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
山西明确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条件
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得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对持有效期内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上一费率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的用人单位,费率将分别下浮至基准费率的50%、80%。对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健康企业、市级健康企业,且上一费率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小于等于20%的用人单位,费率将分别下浮至基准费率...
一图了解: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为使大家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高效准确适用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今天带你了解: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作者:刘耘流程编辑:u...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从上一费率浮动周期计算,连续两个费率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下浮至基准费率的50%。(二)用人单位上一费率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的,费率下浮至基准费率的80%。第十四条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持有效期内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且上一费率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