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太高的借条,合法吗?李兵律师:超过限额的利息无效!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02岳阳网友问:本人于2023年2月10日投诉过金沙和府工程质量问题及违约问题,临湘市政府给出的回复是墙体不需承重。房屋严重漏水,违约问题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
借条、欠条、收条怎么写,模板来了!
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XXX自愿按月利率X%(百分之X)⑩归还借款人XXX逾期利息。立此为据??。借款人:XXX??(身份证号XXX),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方式:XXX??某年某月某日??①标题表明该条据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加以篡改。②“为XXX之故”表明借款目的,...
叮!请查收,这里有一份法官给你写的借条模板丨法官来了
6.借条不写利息。如果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将利息的利率、结息方式等明确写在借条上。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利率保护的上限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7.砍头息。根据法律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利息争议的61个裁判要点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修正)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
以案说法|借款遭遇“砍头息”“高利率”,法院如何认定?
所以,经计算,法院判决王某还需向李某偿还尚欠的借款本金为15万多元。法官说法:“砍头息”,是指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行为。我们认为,当事人借款目的是取得利益,包括借款的期限利益,如果当日或次日即支付利息,无疑剥夺了借款人对于部分借款本金的期限利益。结合立法目的、利息性质等分析,此种行为不会得到...
【今日说法·民之法典】借款人病故后,在借条上签字的其他人还要...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法官提醒在借据上签名前,一定要认真思考,不要心存侥幸,因为一个小小的签名将关系到责任承担与否,为避免日后麻烦,请审慎签署。三审:符慧宁原标题:《今日说法·民之法典借款人病故后,在借条上签字的其他人还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媒体聚焦 | 既遭“砍头息” 又遇“高利率” 这笔借款要怎么还?
关于借款利息,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借条中虽载明了借期内借款利率、违约金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负担,但该约定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
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纠纷的界定与处理
01、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间借贷“砍头息”是否合法
“砍头息”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在向借款人发放资金时,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利息。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被支持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
民间借贷遇到“砍头息”, 法院这样判!
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