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3年9月21日 - 中国河北
第十二条第三项“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更新周期不超过5年”中的“不超过5年”修改为“不超过3年”。十、将《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农业、水利、国土资源”修改为“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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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第三项“一比五百、一比一千、一比二千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更新周期不超过5年”中的“不超过5年”修改为“不超过3年”。十、将《河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农业、水利、国土资源”修改为“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