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共识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信息化管理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其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有很强的镇痛镇静等作用,是临床诊疗必不可少的药品;另一方面不规范地连续使用易产生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甚至违法犯罪。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兽用麻醉药品“替来他明”的由来
Telazol、Tzed、Zoletil三者生产的药品规格均为100mg/ml(含50mg/ml盐酸替来他明、50mg/ml盐酸唑拉西泮),适用于犬、猫及野生动物的封闭麻醉和全身麻醉,具有诱导期短、副作用小、安全性强等特点。目前,美国没有单独将替来他明或唑拉西泮列入《管制物质法案》附表管理,但是将两药物的复方制剂(Tiletamine&Zolaze...
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溴啡等46种物质(详见附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2024年6月16日...
...临床药学暨抗菌药物应用质控中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规范麻精药品合理使用,规避流弊和滥用风险,9月10日,六汪中心卫生院迎接区临床药学暨抗菌药物应用质控中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药械科相关工作人员迎检。专家组通过医院自查情况、实地抽查、查阅台账、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多方位督导,重点涵盖麻精药品采购、储存、使用...
国家药监局:三部门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强化麻醉药品的监督管理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一、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二、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有关事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药监局仅发放电子准许证,不再发放纸质证件(www.e993.com)2024年11月5日。申请人可进入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证照”栏目或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下载电子准许证。特此公告。附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申报资料要求国家药监局2024年3月1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3号公告附件.docx...
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公告 加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
一、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不得网络销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严禁以兽用名义取得后供人使用。二、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应当在其标签和说明书右上角以红色字体标注“兽用麻醉药品”或“兽用精神药品”,以及“兽用处方药”字样。字样的背景应当为白色,字样必须醒目、清晰,大小不得小...
山东全面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记者获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具有“双重性”,山东省药监系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管得住、用得上、防流弊”的监管目标,全面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对麻精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等环节建立...
【重要提醒】小心被罚!规范管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精药品使用无小事,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麻精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培训、考核、授权;药房周转库(柜)、调配柜储存管理;病区、手术室储存管理;专册登记,做到账、物、批号相符;药品过期、损坏,空安瓿和废贴回收及销毁;第二类精神药品储存、账册登记及处方登记管理等各环节,确保不留死角。
行业速览: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
今日,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管理。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不得网络销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严禁以兽用名义取得后供人使用。指出本公告所称兽用麻醉药品,是指兽用盐酸氯胺酮、盐酸吗啡、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及其制剂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