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取样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境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进行随机取样,经见证人员、取样人员共同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docx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29日...
黑龙江省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
《规定》强调,见证、取样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和取样。取样后,及时进行标识和封志,试样标识应具有唯一性,按照取样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空号、重号。现场取样宜采用电子标签或固定二维码标签等方式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并应利用定位、拍照等方式确定取样地点,见证取样送检过程中样品应真实有效。检测机构应按...
江西| 开展质量检测专项整治,检测机构重点检查6项内容!
1.检测能力、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场所环境等条件未达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相关规定要求;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2.接收检测试样时,未对试样的状况、标识、封志等符合性进行检查;收取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样品;送检样品与现场见证取样样品不符。3.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伪造、篡改...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申请专项资质认定的检测场所地址须在本省行政区,申请综合资质认定的检测场所地址须在本省同一设区市行政区。检测机构的所有检测场所均必须至少符合1个专项资质标准要求,并各自有专设的报告批准人。检测人员只能在单一检测场所被用于申请资质核定并从事质量检测工作,不得多检测场所共用。检测机构所有检测场所的仪器设备...
阜阳市通报202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3.个别项目砌体、防水、保温、钢材等原材料进场未报验或进场报验资料及出厂合格证不符合要求,报验、检测数量不规范,见证取样检测指标不全;4.部分项目混凝土进场未验收或验收记录不符合要求,混凝土施工记录不符合要求,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不符合要求,无氯离子含量、碱总含量检测数据,配合比未调整为生产配合比(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部分项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视频记录应清晰反映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地点、制作全过程、试件编号、成型日期、混凝土强度等级,取样人、见证人等信息。九、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管理工作(二十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原材料进场质量管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供应方的质量责任、相关技术指标要求、质量验收标准等;做好原材料进场...
山东房屋质量保障出新规 保障房100%见证取样送检
按照国家规定,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当按照不低于应取样数量30%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充分保护低收入群体权益,体现地方立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办法》调高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见证取样比例,取样从不低于应取数量的30%提高到了100%。《办法》同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勘察作业...
检查总体情况:各受检单位均填报了《工程勘察作业现场情况登记表》,严格落实《关于实施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六项措施”的通知》(珠建科〔2021〕38号)相关要求,作业现场编录人员和钻机长均已参加专业培训。但仍然存在以下普遍问题:一是部分现场作业未能严格遵照规范执行,存在岩芯牌填写、摆放、签名不...
住建部:3月1日起,见证取样实施新规!
见证取样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各专业相关规定明确需要检测且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实行100%见证取样和送检。内容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