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当事人有权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解除合同
四、一审法院西安中院认为某兴公司约定解除权及对方继续履行条件均不成立,判决驳回双方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陕西高院予以维持。五、后某兴公司申请再审,庭审中另外主张情势变更解除,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认为符合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情形,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解除案涉《股权收购协议》,由某信公司、某实业公司退还已收...
村居法官普法专栏第12期 - 房屋租赁合同篇
合同履行约4个月后,牟某以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刘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后牟某搬离涉案房屋,告知了刘某,并要求返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刘某坚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完毕,不应返还租金和押金。法院经审理认为,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为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应否予以解除的认定问题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是否显著轻微,是否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确定合同应否解除。基本案情原告莱州某港务公司诉称: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承租人莱州某管桩公司逾期未支付租金。故请求判令:一、解除租赁合同;二、确认莱州某管桩公司与港海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小组:《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在认定合同成立后,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含义发生争议,就涉及合同解释问题。《解释》第1条第1款首先强调了合同解释的客观主义立场,即以通常理解的词句含义为基础;其次,进一步细化了合同解释的方法,如强调文义解释的基础性地位,并明确了文义解释的标准;最后,增加将缔约背景、磋商过程、履行行为等作为合同...
关于合同纠纷的11个实务问答
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4.与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但如果公告涉及的债权早已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
【灌法小讲堂】出卖人违约,买房人能否要求解除这两个合同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www.e993.com)2024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合同到期租客未清空屋内物品 房东仍索要房租 法院:房东未及时收回...
合同到期租客未清空屋内物品房东仍索要房租法院:房东未及时收回房屋应承担不利后果北京青年报记者4月22日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房屋到期租客搬离后,仍有部分物品未清空,法院判决租客支付合理期限内的占有使用费。同时,因未履行及时收回房屋、避免损失扩大的...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物品未清空,法院判决租客支付占有使用费
该案中,房屋到期租客搬离后,租客有部分物品未清空,法院判决租客支付合理期限内的占有使用费,同时,因房东未履行及时收回房屋、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房东索要其余部分的租金未获支持。房屋到期租客物品未清空,房东拒退押金并继续索要房租洪某与李某于2017年5月2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洪某出租的一套房屋,...
最高法院关于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十五条裁判规则精解
1.“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判定法定解除的实质标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定解除权的关键,在于判断合同目的能否实现,不管是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如果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通常不允许以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认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通说认为,其等同于根本违约,此时因债权人的履行利益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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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分包内容、合同价款总额、分包工作期限、劳务作业人数等内容进行约定。承包人乙公司委派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分包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张某。涉案工程已于2021年5月竣工验收。甲公司称其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遂诉至法院请求乙建设公司及张某共同退还多支付的工程款项。法院结合当事人陈述、《劳务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