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原判!焦作女教师因职称评审诉教育局二审 姚燕燕当庭落泪
4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语文教师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行政职责一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山阳区教育局长安国华并未出庭,由其副局长孙娟参加此次庭审。庭审时间长达2个半小时,于上午11点左右结束,二审结果维持原判。“我太失望了。”庭审结束后姚燕燕面对镜头对大象新闻记者说。
海报直击丨河南焦作女教师诉教育局案二审维持原判 姚燕燕:维权会...
4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处理教师申诉一案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姚燕燕的上诉,维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非常非常失望,非常非常失望,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姚燕燕在庭外流着眼泪说,“维权真的是太难了,我只是想对高级教师评审过程中实际存在的不公...
二审败诉,姚燕燕老师哭了,中小学老师“评职称”,到底有多难?
从教25年,担任过至少8年班主任,身为“市级骨干教师”的姚燕燕老师,因为在“高级教师职称评选中“意外落选”而不甘心,“起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行政职责”。如今二审败诉,姚老师在镜头面前也失去了原有淡定和从容,第一次在公众面前失声痛哭。没当过老师的人,肯定无法理解姚燕燕老师心中的无奈和绝望。其实谁...
姚老师二审败诉,声泪俱下地表示会继续上诉,她到底输在了哪里?
姚老师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当地教育局局长被辞退,校长病退,大家以为姚燕燕老师有希望了,结果一审的时候山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姚老师的请求。姚老师不服又向焦作市法院上诉,二审结果依然令姚老师大失所望,二审已然败诉,维持原判,面对这样的结果姚老师声泪俱下。面对记者她泣不成声地说:“我不知道一个教师维权这...
焦作姚燕燕案今日二审,结果如何?我有3点猜测
喧嚣已久的姚燕燕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案,4月29日上午在焦作市中院二审开庭。据姚燕燕自媒体账号发布信息,此次上诉,她有两点诉求:1依法撤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21)豫0811行初11号行政裁定2依法指令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持续关注姚老师事件:二审4月29日开庭,期待真相呈现在阳光之下
01姚老师事件二审4月29日开庭,并提交两个申请河南省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诉山阳区教育局不作为一案,二审将在4月29日上午8:30分,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www.e993.com)2024年9月7日。姚老师在庭审前提交了两个申请:1、要求整个庭审公开直播。2、希望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能够旁听。
河南女教师诉区教育局案一审被驳回起诉 姚燕燕:这次本来也没抱...
故原告姚燕燕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对其起诉依法应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裁定驳回起诉。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同时,针对山阳区教育局在处理姚燕燕申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山阳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维持原判!焦作女教师状告教育局案二审宣判
2021年4月29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处理教师申诉一案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姚燕燕的上诉,维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教师有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当在法律...
维持原判,当庭落泪!教师法第39条已经决定了姚燕燕没有获胜可能
姚燕燕老师状告教育局的结果如何?山阳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姚老师的诉讼请求,姚老师随即上诉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结束,二审结果维持原判,姚燕燕老师当庭落泪,不知道何去何从。为什么获得网友广泛支持的姚燕燕老师,却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呢?
公开举报“黑幕”的女老师获评副高职称, 本人回应
2月21日,记者从河南焦作市人社局官网获悉,此前曾公开举报职称评选黑幕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学老师姚燕燕,今年1月20日通过副高级职称(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截至2月20日公示期满。焦作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姚燕燕的公示通过。这也意味着姚燕燕正式获得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