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要不要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薛某某2014年经诊断患有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2022年经诊断患有肾衰竭、糖尿病、高血压疾病;2024年经诊断仍患有...
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要不要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薛某某2014年经诊断患有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2022年经诊断患有肾衰竭、糖尿病、高血压疾病;2024年经诊断仍患有高血...
客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会被拒赔吗?
二、如果没有告知,是否会被拒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的相关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此外,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
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从《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 看保险消费者...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提示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及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具体内容的询问,以投保单询问表方式进行询问的,投保单询问表中不得有概括性条款,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风险提示:保险公...
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能以“未如实告知”拒赔吗?法院判了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向被告购买了案涉保险,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保险单,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双方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
患恶性肿瘤后保险公司拒赔,“系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法院:无...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1日。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能否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重疾险
保险公司表示,金某2019年4月和2021年4月的两份体检报告均显示,其有双侧乳腺结节性病灶。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因投保人未如实作答,解除合同、拒绝赔偿。而金某则认为,医生称其结节只需定期复查、大小没有变化便无需处理,且此次涉及病症系2022年7月体检时新发现的结节引起,并非此前体检报告中载明的结节性病灶。另外,...
以案释法丨保险合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如何认定
后李某针对2023年两次住院向某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某保险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理赔决定为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理由为李某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024年1月,李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6884.37元。某保险公司辩称,李某投保前曾患有妊娠期糖尿病,但在保险公司询问其是否...
【“沂”案释法 小案大义】如何理解保险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2019年10月,张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聊天,咨询为张某父母购买保险事宜,李某把保险宣传材料发给了张某,张某把其父母的身份证图片发给李某,李某为张某父母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并将电子保单发到了张某邮箱中,李某并没有咨询被保险人的病史和告知相关免赔事宜,只是微信告知张某“保单在你的邮箱里,电子保单,明年会提前发短信...
“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系列(八) ——如实告知保险责任 保障...
二、案例分析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