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适用对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适用目的:惩罚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执行机关: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司法拘留法律性质:是一种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强制措施。适用对象:在民事...
...赔偿的赔偿范围——以《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80条第1款为研究对象
但由于留置措施不仅适用于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也适用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因此即使该被调查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其不承担违法责任,当时对该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并不一定是错误的。但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留置措施已经折抵刑期。此时,被采取的留置措施是否可以得到国家赔偿?如需要赔偿,由哪个国家机...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最直观的区别是什么?
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行政拘留就是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通知书也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会显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多少条;涉嫌什么罪;关在哪个看守所;而行政拘留通知书会显示根据治安管理法多少条;...
陈薇因 刘昊|监察留置与检察先行拘留衔接机制的重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5条,我国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然而,实践中衔接留置措施的先行拘留仅作为过渡措施使用,仅仅为程序衔接的可操作性考虑没有对适用情形的紧迫性和方式进行适应性调整,导致拘留适用的逻辑混乱,侵蚀了强制措施适用体系上...
最高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措施,这些情况应及时通知!
一、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机关工人。二、告知情形及例外1.办案机关在对涉嫌犯罪的工作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后,必须在五日内通知其所在单位。
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对朱某涉嫌盗窃案立案侦查,次日对其刑事拘留(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7月26日,五华分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在不同时间段内三次盗窃,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但其盗窃对象价值微小,只有98元,案发后主动归还被盗财物,挽回被害人经济...
钟建|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刑衔接问题研究
综上,笔者认为,刑事优先原则的实质在于刑事责任的实现优先于行政责任的承担。(二)刑事优先原则的依据尽管在学理上对于刑事优先原则的讨论还未停止。但在法律实践中,行刑衔接中适用刑事优先已经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是刑事优先原则的主要依据。该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
三重保护对家暴说“不”_社会民生_浏阳日报-浏阳网
值得关注的是,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但被申请人并不严格遵守,这种现象并不鲜见,而常用的罚款、拘留等措施,并不能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而根据“新规”,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有关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通过刑事追责的方式,震慑以身试法者,可以避...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2021年7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对朱某涉嫌盗窃案立案侦查,次日对其刑事拘留。7月26日,五华分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在不同时间段内三次盗窃,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但其盗窃对象价值微小,只有98元,案发后主动归还被盗财物,挽回被害人经济...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2021年7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对朱某涉嫌盗窃案立案侦查,次日对其刑事拘留。7月26日,五华分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在不同时间段内三次盗窃,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但其盗窃对象价值微小,只有98元,案发后主动归还被盗财物,挽回被害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