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答...
三是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采矿权等其他无形资产办理的贷款,可根据贷款项目的业务特征、运行模式等参照《固贷办法》执行,或适用《流贷办法》。5.本次修订对贷款受托支付相关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一是优化调整受托支付金额标准,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明确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单笔支...
...治理监管评估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银行保险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具体来看,原评估办法中评估对象仅为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办法》在结合前期公司治理评估实践基础上,将农村合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货币经纪公司等均纳入监管评估范围。优化评估机制方面,《办法》根据评估分类结果,差异化配置评估资源,原则上银行保险机...
徐忠再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不能倒退到分业监管模式
凤凰网财经讯2月11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再次在财新网刊文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文中他澄清了三个误区:混业经营是金融危机的“原罪”;分业经营有助于将风险“分而治之”,从而提高金融竞争力以及维护金融安全;从历史发展周期来看,简单认为此次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是再次进入“分业—混业—分业”的轮回...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启示:从分业到混业到双峰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近期多位央行技术官员提出,中国金融监管应学习借鉴英国“双峰”监管模式(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周小川行长近期也表示,中国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参考研究了英国“双峰”监管机制。英国是世界上金融业发展最早、最成熟的国家之一,其现行的金融监管“双峰”模式被公认为改革较为彻底、最适应当前现实的金融监管模式。英国金融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混业...
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框架成形 专家称分业监管仍有效
“过去实行分业监管,市场存在监管空白,比如大资管、同业、非标等业务领域。”他认为,这次整合主要强调监管机构的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两者之间有机结合,分业监管在中国仍然有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银行与保险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对监管资源和监管专业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在我国金融...
中信证券梳理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分业监管到监管协调
近年来,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较为突出,造成分业监管模式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无可奈何”的主要问题有两点,即监管部门的沟通成本与监管真空。就监管部门的沟通成本来讲,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行政级别相同,各部门对其他部门只具有建议权而无行政命令权,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与联合执法涉及众多的法律法规,...
央行徐忠谈金融乱象根源: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到底谁之过?
从我国实践看,分业监管体制与混业经营发展趋势不适应,同样是监管套利大行其道、金融乱象丛生的症结所在。较之其他国家,降了分业监管体制下功能相同但规制不同产生的套利外,由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我国的监管套利更为严重。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思维影响,我国监管部门习惯于将自己视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目标与发展目标...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传递重要信号:分业监管变为功能监管
2)分业监管到功能监管。功能监管是治本之策,一方面功能监管能够消除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真空”,另一方面又能减少监管标准不统一导致的“监管套利”。功能监管是按照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的金融监管模式。3)继续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加强央行。据财新等媒体报导,将在“一行三会”之上设立金融协调委员会,该协调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