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45条“获酬权”引入强制性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思考
《著作权法(2020修正)》新增第四十五条,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相比旧法,原录音制作者享有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立法首次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以下简称“获酬权”)。...
使用背景音乐须向录音制作者付酬——从《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谈...
2020年11月11日公布并自2021年6月1日生效的《著作权法》(以下简称2020版《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以下简称第四十五条)规定:“将录音制品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或者通过传送声音的技术设备向公众公开播送的,应当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这是我国著作权立法首次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以下简称获酬...
法院如何认定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复制权作为著作财产权中的基本权利也衍生出新的内涵,司法实践中,对《著作权法》意义上“复制行为”的判断可能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构成侵权。专家观点1.复制行为的构成要件现行著作权法对于复制行为的定义比较简略,从中难以发掘出复制行为的构成要件。结合学理上的讨论,复制行为的构...
杨翔宇|数字时代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有关著作权合理使用条款,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前,适用著作权法第21条,该条款列举了12种合理使用情形,其封闭列举的立法形式,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经过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合理使用条款适用著作权法第24条,修订中将“三步检验法”在法律条款中确定下来,并且在12种合理使用情形之后加入了兜底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开放了...
歌曲“翻唱”的著作权法问题探析
我国著作权法的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条款规定如下:“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5]字面上看,该条款表明的是他人可使用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去“制作录音制品”,但对其中的核心概念“...
王胜捷|生成式人工智能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边界与侵权规制
1.数据输入、输出阶段的复制权侵权风险依托科技发展的产业背景,新著作权法增加“数字化”作为复制权的行为方式,亦即“对于网络环境下从有形载体到数字载体以及数字载体之间的复制,均囊括在复制行为的范畴之中”(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复制作为文本与数据挖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前置性步骤,其将非数字化资源转换为数字化资源或直接抓取数字化...
限制“老赖”措施汇总(2024超强版)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1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1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1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法院裁判权益;15.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16.凡被执行人名下之财产均可执行(特殊情况、特殊标的除外)。以上是现有可强制执行的常见财产,本文不展开详述,可阅读民事诉讼法及其相...
今日发布!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周年100件经典案例
1.未经许可汇校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钱某书、某文学出版社与胥某芬、某文艺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一审: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沪中民初字第35号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5)沪高民(知)终字第7号2.拍卖人拍卖明知是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应与委托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4·26特辑 | 北京法院202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和商标...
本案系在数字经济下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典型案例,亦是导航电子地图单案赔偿损失数额最高的案件。本案通过认定导航电子地图构成图形作品并给予其著作权法保护,有力保护了导航电子地图这一重要的数据产品和数据资产,彰显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数字强国战略的保障功能。同时,本案针对海量地图数据所采用的实质性...
好消息!中国知网喊你领学位论文稿酬(附领取方法)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付酬标准,或者当事人虽有约定,但约定的不明确,实际无法履行,怎么办?对此著作权法在本条规定,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2014年11月1日,国家版权局、发改委发布了最新的稿酬支付标准《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五条中对原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