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加码化妆品备案原料报送码,申报“硬指标”是关键
企业加码化妆品备案原料报送码,申报“硬指标”是关键近期,中检院就“未取得原料报送码”的原料安全信息申报增加了两个新选项,之前困扰企业的因原料报送码而耽误化妆品备案进度的问题有了新变化。在原料端的变化是:原料商可授权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后者很大程度降低了企业注册备案的难...
2021年1月1日后新备案资料要求,所有企业都要了解!
原料生产商已根据《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报送指南》(附件12以及附件13)报送原料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可填写原料报送码(附件14)关联原料质量安全信息文件。(三)(新原料授权)使用了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获得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授权后,方可...
“身份证”不好拿!原料报送码到底该怎么申请?
部分原料公司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的附件14(原料安全相关信息)视为原料报送码制度正式实行前的过渡文件,在登记平台上线前,许多原料公司也是依据附件14的内容,来进行安全信息填报的准备工作的。而在登记平台正式上线以后,其实际需填写的原料信息内容与附件14所示内容并不完全一致。海名斯Elementis个人护理...
14批次化妆品被检出禁用原料,国家药监局要求多地立案调查
通告的附件内容显示,此次检出的禁用原料包括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地索奈德、甲硝唑、氯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环丙沙星、西替利嗪、邻氨基苯酚等。国家药监局网站上的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
定了,化妆品原料、配方填报这样做
李锦聪在采访中总结道,截至目前,行业内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的登记报送,存在四种方式:一是原料生产商在平台上填报获得报送码,并会形成一份附件14;二是原料生产商授权代理商或化妆品工厂在平台上填报获得报送码并会形成一份附件14;三是原料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原料安全相关信息资料给到化妆品工厂,由工厂自主在注...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9月14日—10月8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2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附件:1.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意见建议反馈表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7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4年7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见附件1、附件2,附件所列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附件1.2024年7月未准入境的食品信息.pdf附件1郑重说明:本表所列未准入境的食品在进口检验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均已依法做退...
《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审批办事指南》发布!
《指南》共包含9个附件,分别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国产特殊化妆品、进口特殊化妆品的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等审批流程作出详细指导。同时,《指南》还对企业在进行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
第十六条化妆品广告中涉及功效、安全等相关宣传应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以及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相符。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功效宣称分类目录》(见附件)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在确保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充分性的证据支持下,在广告中对上述功效进行解释和说明。
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本次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见附件3);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自查整改阶段工作总结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自查整改阶段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