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邻里纠纷的10个典型案例
2021年6月16日,上海端正公房管理有限公司大楼物业服务中心出具违法建筑整改通知书,载明:“216乙室承租人宋某,经查,你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擅自在二层公用走道违规搭建冲淋房。上述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现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请你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立即予...
重磅推荐|《无效合同法律实务研究》隋彭生、朱永平著
《民法典》第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对话方式的承诺在相对人了解时生效,非对话方式的承诺到达时生效或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问题是:“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成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承诺生效”又如何解释?合同的内容是要约设计的,...
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条还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这里的“实际施工人”可能是法人,如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法人,也包括自然人,如农民工个人,还可能是《民法典》所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对于借用资质这种行为,《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使用的用语为“挂靠”。...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滚利”的约定能否获法院支持?判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法律保护的利率标准,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借...
房子没住多久就漏水 原来是掉进了这种陷阱
从损害赔偿来看,楼下住户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问题,王女士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房屋漏水,侵害了他人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作为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从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来看,经鉴定系主体结构引发,实质就是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以案释法】装修的业主,要常回家看看!且看这起纠纷法官怎么判
2024年1月,区法院根据徐某申请,委托第三方鉴定评估公司对徐某房屋财产损失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徐某房屋的各项损失合计为9438元,徐某支出鉴定费3000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西峡法院:高空坠物致人受伤,谁来“埋单”?
西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经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已经证实掉落的玻璃归属于杜某某,该物业公司也确实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关于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的规定,二被告均需承担侵权责任。随后法官向原被告多次沟通,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将心比心开展调解,讲解了相关法律...
顶楼业主疯狂搭建 居民投诉一年多无果|违建|装修|单元楼|地下车库...
“小区顶楼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应属于公摊面积范畴,由业主共同管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解释,依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顶楼属于非专有部分,属全体业主共有。
他高空抛物,判了!法官提醒:这些因素都构成情节严重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这样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
男子往楼下扔建筑垃圾砸伤人 他的“高空抛物罪”在社区开庭审理宣判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这样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