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个工程"、建设"五高五区"中发挥职能作用。(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
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全面推进“大棚房”整治专项工作
(临河区国土局曾云峰)
杭锦后旗公安局双庙派出所全力调解土地纠纷矛盾为春耕护航
2017年7月20日,国土资源派出所接到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副局长马国祥指示,位于临河区城关镇治安村二组存在土地纠纷,要求国土资源派出所民警协助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实地进行调解,接到指令后,国土资源派出所所长郭海军迅速组织所内民警联合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前往治安村二组进行实地调查。经查,治安村...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
内蒙古1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被查处
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9万元,并处4.5万元罚款。对于调查发现该厂非法占地建选矿厂的行为,责令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孙兆元在乌海市海渤湾区骆驼山矿区非法开采原煤案调查认定,该行为发生于2001年至2003年,期间孙兆元持有“吴光荣耐火粘土矿”采矿许可证,将煤炭作为伴生矿产品进行开采,原海渤湾区地质矿产局对此违法...
内蒙古公开查处的1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果公布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国土资源局非法批地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二供水厂非法占地案;6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是:包头市顺通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赤峰市翁牛特旗天宝电气石矿非法开采金、银案,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宝华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石油案,乌兰察布市丰镇鑫鑫铁粉厂以采代探案,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恒顺铁选厂非法采矿案,孙兆元...
村民自建房火灾致5死1伤,副县长及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多名干部受处分
10.唐全权,男,中共党员,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4月任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事发后已先期免职),期间分管芷江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对违法占地建设动态巡查工作履职不到位,未发现杨志琴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偏房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两会聚焦 | 绘就美丽生态新画卷——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国土空间...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建明建议:“加快实施若尔盖草原湿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应聚焦区内高寒泥炭沼泽湿地、重要水源涵养地、珍稀动植物的重要栖息地、重要自然人文景观四大核心价值,统筹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加快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沙化草地和黑土...
自然资源部通报31个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和问题
目前,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仙居县自然资源局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撤销该项目,核减虚增耕地(水田)面积。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某甲、党委副书记吴某乙、耕保科科长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耕保科副科长兼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陈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
哈尔滨市政府违法批地建商住项目被自然资源部通报:占用耕地208亩
滋润乡乡长、朔城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局长等24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5.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政府违法批地建设镜湖生态项目问题。2012年8月,临河区政府以镜湖养殖项目工程为名擅自批准占用狼山镇富强村、幸福村土地499.5公顷(7492.5亩)挖湖造景建设湿地公园,其中耕地100.31公顷(1504.6亩)。目前,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