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老年人务必防范这六大借贷风险
出借款项应留存借条等书面债权凭证,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身份(最好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后续维权)、借款金额、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2法官提醒给钱方式要慎重,现金交付难以“留痕”。王大爷以现金方式交付大额款项,可能陷入关于款项来源及支付举证困境。款项交付应尽量采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支付...
典型案例 | 仅有转账凭证作为证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否得到支持?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事实审査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民间借贷中,岀借人对大额现金交付事实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举证证明标准应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高度可能性”标准。在出借人提供的收据与借款合同载明金额一致,但借款人对出借人主张的现金交付事实不予认可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中大额现金交付的证明标准
沈鸿依据借款合同、支付款项的银行汇款证明、创新书店出具的收条、创新书店支付利息的银行凭证等一系列证据材料诉请创新书店偿还借款本金7123.27万元,并请求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创新书店抗辩称借款本金为6107.3974万元,1015.8726万元现金并未实际交付。由此,双方对己方诉求或反驳对方诉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被告称借款已还清,原告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成武法院:被告称借款已还清,原告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原告诉称被告曾向其借款8万元,偿还2万元后,出具还款保证书,承诺于2017年9月25日前偿还余款6万元,逾期自愿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并以房屋作抵押。原告提交转账凭证、还款保证书等证据,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8万元并作出还款保证书是事实,但辩称除通过微信...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1.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的认定——林某能诉林某川、刘某芳民间借贷纠纷案入库编号:2023-16-2-103-015(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裁判要旨: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已经归还借款的事实,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收条”等,应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本金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
03、对于“出借人主张系以现金方式支付大额贷款本金”“借款人抗辩所谓现金支付本金系出借人预先扣除的高额利息”的,要加强对出借人主张的现金支付款项来源、交付情况等证据的审查,依法认定借贷本金数额和高额利息扣收事实。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法办〔2011〕442号)04、原则上...
民间借贷关系能否成立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林某某主张其与詹某某之间存在有效的借款合同关系,其应就双方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本案借款已实际交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虽然林某某提交了案涉借条证明其以现金方式出借詹某某28万元,但其在第二次...
浅论闭合型循环转账中,被告对借贷合意的抗辩举证丨实务方圆
”的规定,被告方的举证核心就是还原事实的本貌,即提供闭合循环转账中每一环的转账记录,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各方的银行流水,证明原告所主张的资金在各方之间的形成循环流转,双方无借贷合意,将举证责任将转回至原告方,由原告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否则原告方将承担举证不...
现金还款需谨慎,证据保存要留心
雁峰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路某向被告引某转账支付了30000元,虽该笔款项没有借条、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但被告引某对该两笔借款当庭认可,故法院对该两笔共计30000元的借款事实予以认可。对于被告是否通过现金方式向原告偿还了20000元借款,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后,若被告举证证明其已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