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不符合“时空一致性”,被法院判定无效
首先,代书人负责对口述内容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加入代书人自己或他人的意思;其次,代书人代书、见证人见证与遗嘱人口述遗嘱应当具备同步性,即上述过程应当基本发生在同一时空,代书人、见证人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如实记录遗嘱内容后交由遗嘱人阅看或对其宣读,并由代书...
共同遗嘱的两大法律陷阱需避开!
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又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夫妻双方存在利益关系,且互为法定继承人,他们是不具备为彼此代书资格的。这种代书行为不仅可能导致...
夫妻立下共同遗嘱分房 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能反悔吗?
对夫妻双方约定不得撤销或变更的共同遗嘱、附条件的共同遗嘱,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宜撤销或变更情形的共同遗嘱,夫妻一方不得单独撤销或变更。如果共同遗嘱中对于共有财产的处分并没有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意思,则在世一方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本案中,黄某某与方某夫妇所订立的共同遗嘱并无互...
家事法视点 | 浅析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
夫妻共同订立遗嘱,可约定任何一方先于对方去世的情况下其遗产份额由生存的配偶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不得分割遗产。当夫妻双方均去世后,该遗嘱所涉及的遗产才在双方的子女、父母间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此种情形的遗嘱一般被称为相互指定型遗嘱。第二,将财产直接向孙子女、外孙子女传承或者由特定的子女、未成年...
两份遗嘱都被法院认定无效!只因他做了见证人
第三,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该种情况最典型的系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案件代书遗嘱由继承人见证,法院判定无效老李与郭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共生育4名子女,即本案原告李甲与被告李乙、李丙、李丁。大哥李甲将二妹、三妹和四弟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据...
共同遗嘱其中一方撤销,效力如何认定?罗湖法院以案说法
对夫妻双方约定不得撤销或变更的共同遗嘱、附条件的共同遗嘱,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宜撤销或变更情形的共同遗嘱,夫妻一方不得单独撤销或变更(www.e993.com)2024年12月20日。如果共同遗嘱中对于共有财产的处分并没有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意思,则在世一方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该案中,黄某某与方某夫妇所订立的共同遗嘱并无...
【典型案例】遗嘱继承纠纷案例
刘丙系刘甲、刘乙的女儿,2020年4月夫妻二人由他人代书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现有面积为78.40平方米的砖瓦房拆迁补偿得到的一套楼房,此套楼房由刘丙继承。2020年5月刘甲去世后,刘乙和刘丙母女二人因房屋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裁判要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因代书遗嘱而引发的继承纠纷。遗产是自然人死亡...
以案释法丨手握真实遗嘱却难索房产
邹杰庭审中提供了辽宁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一份,见证内容为张丽立遗嘱将沈阳市铁西区创业路房屋留给邹杰继承。邹杰庭审中又提供光盘一张,对以上证明事项予以佐证。法院一审后,综合案情并根据庭审期间各方表态,判决张丽名下位于南十三路房屋归邹影继承所有,邹影一次性给付邹萍、邹桂、邹杰房屋折价款各56957元;张丽...
用好遗嘱这件法律工具
王某的目的没能达成,问题出在遗嘱上。案例中王某的遗嘱形式在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对这个条文进行分解,有这样几层含义:第一、...
高院案例:《律师见证书》的见证人签字,能否替代代书遗嘱的签字
曹兴镇与杜某系夫妻,二人于1960年代结婚,育有长子曹某1、次子曹某2。曹兴镇于2021年12月30日死亡。曹某1与赵某系夫妻,二人于1988年结婚。曹某1提交见证遗嘱一份,立遗嘱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中属于立遗嘱人的份额(所有权及使用权)指定由曹某1和赵某共同继承,其他任何人没有继承人。该遗嘱系打印,仅有曹兴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