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后股份合作制企业性质刑事认定的困境及解决路径|池梓源
但是在一些地区政府的实际操作中,股份合作制企业既没有以深化市场改革和盘活国有经济为主要导向,也没有起到发挥妥善安置下岗员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功能作用,而是成为提高在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福利待遇的附属工具,也即所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菜篮子工程”和福利性“三产企业”。并且,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
...医生、教师、村民小组长、国企业务员、协警等,是否属于监察对象
例如,对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财产负有经营管理监督责任的人员就应属于监察对象,其主要是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一般就包括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特定岗位人员及其他负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等。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就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如设立董事会的...
中纪委 | 国有企业监察对象的认定与管辖问题辨析
如果再次委派是全新工作的委派,与原委派公务没有关联,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受委派人员不再被视为国有企业监察对象;如果原委派主体对再次委派予以同意或者没有表达异议,且原委派公务仍在进行,这种情况下受委派人员仍是国有企业监察对象。三、国有企业监察对象身份变换涉及不同阶段违法犯罪行为的管辖案例三中,对戊在D...
毛丽英律师受邀安居租赁集团分享国企职务犯罪预防策略与深化路径
在反腐倡廉的坚实步伐中,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其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提升职务犯罪预防能力,2024年7月17日,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毛丽英律师受邀前往杭州市安居房产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为集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及新入职员工带来了一场题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的...
池梓源|国企改制后股份合作制企业性质刑事认定的困境及解决路径
其一,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员工身份角度出发。与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任职的员工相比,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是满足刑法规定的特定职务犯罪的必要主体身份要件。当司法和监察机关难以判断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本质是否为国有企业时,其同样难以判断在股份合作制...
医生、教师、村民小组长、国企业务员、协警等,是否属于监察对象
例如,对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财产负有经营管理监督责任的人员就应属于监察对象,其主要是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一般就包括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特定岗位人员及其他负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等(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就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如设立董事会的...
【案例解读监察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和实践需要,作为监察对象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设董事会的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未设董事会的企业的总...
国企工作人员身份变化对涉嫌罪名的影响辨析
国家出资企业中工作人员身份关涉到监察对象认定、罪名认定、管辖等问题。实践中,因国企改制(如国有企业改变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工作人员身份转换(如由一般工作人员转变为经党委任命的管理人员)等因素,同一工作人员在一段时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则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等不同罪名。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 哪些人是监察对象?
第二,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管理人员既包括国家机关等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也包括非国有单位聘请、其他投资方派出的人员,他们对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均负有经营管理责任,但并非所有的企业管理人员都属于监察对象。第三,监察法释义在解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时,指出主要是指国有独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分支...
深化整治重点领域腐败·罪名与案例丨国企工作人员身份变化对涉嫌...
国家出资企业中工作人员身份关涉到监察对象认定、罪名认定、管辖等问题。实践中,因国企改制(如国有企业改变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工作人员身份转换(如由一般工作人员转变为经党委任命的管理人员)等因素,同一工作人员在一段时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则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