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全面落实医保“零星报销一件事”
医疗零星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在医院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而是由参保人员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再按照政策规定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的过程。黄爹的老伴患罕见病“渐冻症”,四处求医,需长期使用的药物“利鲁唑”在本地也买不到。四处打听下,他得知外地一家非定点医药机构有售,赶紧到泰州市政...
泰州市医保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医保基金追偿民事...
2023年12月22日下午,泰州市医保局与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涉医保基金追偿民事案件审理协调会。市医保局周春林副局长、市医保中心何尔龙主任、张芳副主任及相关工作联系人、高新区法院蒋旻副院长、民事团队负责人吴兵及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参会。会上,高新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首先介绍了自医保基金追偿工作开展以来医疗...
泰州市持续深化医保改革 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全面建成“医保+医疗+金融”三网叠加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全市通办”和综合柜员制,建成全市91个镇街全覆盖的“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延伸下沉1701个村居;建成覆盖全市223个公立医疗机构的“医保为民服务点”、320个金融机构“医保便民服务点”,与传统经办渠道互为补充。2023年3月23日,《江苏泰州构建三网叠加经办服...
泰州市副市长叶冬华莅临榕兴医疗调研与指导
泰州市副市长叶冬华莅临榕兴医疗调研与指导时值“5·29中国医药城人才日”,5月28日下午,泰州市副市长,医药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高港区委书记叶冬华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行,莅临榕兴医疗考察调研,榕兴医疗董事长褚省吾全程陪同。Science&Technology在榕兴医疗,叶冬华书记等一行人深入生产现场,研发实验室,同负责一线的研...
定了!2025年兴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公布!
四、2025年度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符合条件的群体按各市(区)规定予以资助参保。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泰州市财政局2024年8月30日“兴化论坛”公众号...
泰州市医保局来徐调研考察医保工作
泰州市医保局来徐调研考察医保工作6月9日,泰州市医保局局长杨芙蓉一行对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一级医疗机构DRG支付方式改革进行调研,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晶,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同,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杨义森及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www.e993.com)2024年10月24日。座谈会上,杨晶局长对泰州市医保局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市医保工作...
泰州市医保局举办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云启动”仪式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3月31日,江苏省泰州市医疗保障局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举办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云启动”仪式,以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力度。泰州市医保局副局长韩金虎向医保医师发放基金监管宣传材料...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号)、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医保...
泰州市医保数据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地点:泰州市中心开标室10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单位地址: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联系人:张佳伟联系电话:89892058...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十项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十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一是统一全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从2020年3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为10.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8.5%,个人缴费费率2%。统一标准后,相关市区企业每年可减少缴费2.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