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顺序
(5)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该解释接受采访时,特别强调“最重要的是,第10条确定了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只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记载不一致,就应当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依据,以彻底杜绝黑白合同,明招暗定现象”。所以,最高...
全国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管理费纠纷的70条裁判观点
对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提出的支付管理费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在给予工程或出借资质后也实施了一定的施工行为或管理行为,应当考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出借资质人的支出成本、合同各方的过错程度、实现利益平衡等因素,在各方之间合理分担该管理成本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及利息的司法保护
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
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结算审核...
5.服务期限: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进场介入结算审核工作。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10日内提交结算审核意见初稿,20日内提交结算审核意见终稿,并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完成省道S315王五工业园区至白马井段市政化改建工程等7个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及移交审核编制报告及相关材料后结束,结算审核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每逾...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方式的57条裁判规则
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1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结算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发包人应当给付结算工程价款之日,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7条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一般不影响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
工程如何顺利结算?关于结算,实用知识点都在这!
结算流程1、资料收集与整理:收集所有与结算相关的文件资料,确保齐全、准确(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2、工程量核实:根据竣工图纸、变更记录等核实施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3、编制结算书:依据合同条款、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总费用,编制详细的结算报告。4、提交结算资料:将结算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对方审核。
突发!1400亿券商龙头遭股东拟减持不超2.1964%公司股份|盘后公告集锦
久立特材:公司及子公司与久立钢构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久立特材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久立材料与控股股东久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久立钢构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5,992万元。合同包括年产20000吨核能及油气用高性能管材项目和年产1500吨先进核能用高性能合金丝材建设项目。公司表示,本次...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航头镇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的...
第四章工程结算控制及工程款支付第十九条工程结算控制。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办提交工程结算,送审上报的工程竣工结算,扣除因建筑市场价格上涨而调整价格的部分后,超过项目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10%以上的,不予受理。第二十条工程审价和财务决算审计。结算完成后,选择审价审计单位对工程结算和财务支出...
工程结算催告书
工程结算催告书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然而,截至2023年3月29日,你单位仍未前来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手续,我局也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通过登报公告形式通知你单位,请你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30日前与我局联系...
「最高院案例」工程结算付款协议并不因施工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上述规定可知,虽然《意向协议书》无效,但其关于按工程量每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