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集镇“3+N”法律顾问团助力村居签订坑塘承包合同
2020年6月21日 - 澎湃新闻
为增加村集体资产,扩大村集体收入,以便更好的服务于村民,在全体村委会成员的决议下,决定把坑塘承包出去,为减少以后的争议,村支部书记找到县司法局高集司法所,请求司法所为承包双方拟一份合同,高集镇“3+N”法律顾问团成员张再青律师到高集了解情况,代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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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坑塘“变身”好风景
2022年12月26日 - 腾讯新闻
前几年,马生春与村委会签了20年的承包合同,先后花30多万元对坑塘进行清淤治理,水里放鱼苗,岸坡种果树,如今变成年收益超过6万元的标准鱼塘。治理废坑塘,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村集体没钱怎么办?“我们鼓励有资金实力的村民承包,谁承包、谁收益、谁管理,等于是‘花个人的钱办集体的事’。”牛光齐介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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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6批)
2018年6月26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
经调查,荒坡路村委于2006年12月31日将魏楼大坝承包给驻马店市天中旅行社法人赵海浩经营,承包期为30年,即从2006年12月31日至2036年12月31日;合同面积不详,只注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北至堤外道路,南至堤外边到堤角边,西至排洪沟,东至排洪沟,与四邻边界无纠纷。在调查过程中证实魏楼大坝承包人赵海浩在2018年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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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哄骗两任村官连过审批关 设连环套勒索39万元
2010年6月30日 - 东北网
据了解,2008年初,松北区某村民郑某为牟取暴利,编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谎言:该村两个屯子交界处的废旧坑塘长久以来都是他承包的,有原承包合同,现承包期限已过,没村里的续签合同,需要补签。时任村长的刘某对此深信不疑,在未核实合同真伪的情况下,便在郑某事先打好字的合同上加盖了该村村民委员会公章。公章轻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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