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众消费新特点与新趋势调查报告(2024)
56.1%的受访者认为当前自身的消费行为模式是“精打细算,一些方面能省则省,另一些方面舍得花钱”,16.9%的受访者认为是“能省则省,低欲望生活”,超七成受访者选择了与“省”相关的内容。此外,选择“及时享乐,但不会借款消费”“超前消费,早消费早享受”和“其他消费行为模式”的人数占比分别为21.3%、5.3%和...
【行业观察】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研究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增强金融市场活力、提升消费者信心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一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正当竞争,形成基于合法依规、诚实守信与信息公开的金融机构经营格局。二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服务能力与水平,规范、引导和增强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与不同阶层人员...
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一、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整体观察(一)预付式消费的主要类型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经营者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模式。根据经营者是否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卡作为凭证,预付式消费可分为预付卡消费和无卡式预付消费两种。在预付卡...
预付式商家频频“跑路” 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
市政协委员周海斌认为,目前对于预付式消费资金的监管应该不存在技术难题,因此应当从改变当前利益格局入手,以更强有力的手段对预付式消费进行有力监管,提升消费者信心,不以高成本来换取消费安全感。市政协委员孙亚华则表示,对于新消费形态要及时加强前瞻性研究,不要等问题出现后再找对策。同时,放心消费环境的营造,...
不断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新期待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协组织要敢担当善作为,为广大消费者做实事做好事就一定会有好办法好措施。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开展“挑战互联网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消费潜规则”行动中,面对多次消费劝喻不予改正,拒不配合消协组织工作的经营主体,没有轻言放弃、躲着困难走,而是坚持法治思维,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消费者...
中消协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
三、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从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的投诉、诉讼及相关情况报道来看,该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问题是:(一)经营者违规办卡根据《单用途卡管理办法》、各地相关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单用途卡时需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如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对格...
监管重磅新规严打保险欺诈,强调业内外协同作战,利用严监管恶意...
对此问题也存在较大争议,有观点认为,对于投保人主观恶意欺诈而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主张民法上的合同撤销权。但判例大多认为保险法应当优先适用,如果支持保险合同撤销权将使得保险法所规定的两年不可抗辩期陷入空洞化,不利于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2015年英国保险法规定了欺诈性保险合同的民事救济手段:保险公司有...
车辆没有购买商业险,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竟要赔偿95万余元?
5.车险市场现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我国的车险市场虽然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些保险公司为追求短期利润,对车主隐瞒部分条款信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此外,一些车主由于对保险知识缺乏了解,也难以做出明智选择。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惩...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
北京互联网法院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立足功能型法院职能作用,积极为网络消费领域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司法助力。[09:51:33][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
最高检首次对外发布“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
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就银行不规范经营问题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泉州监管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银行业加强经营监管。四是充分利用数字手段,助推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向纵深发展。针对金融审判领域存在的虚假律师费问题,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创建运用虚假律师费监督模型,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北京市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