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屋未办证,办理房产证后一方起诉分割
一号系从吴女士所在单位购得的房改房,因在离婚时该房的产权证尚未办理,故双方对该房使用权的分割达成如下协议:南房一间由林先生居住使用,林先生在两年内另有其他住房后,将其居住的南房交女儿林某洁使用;北房一间由吴女士居住使用;厨房、厕所共同使用。另,一号的产权证于2004年11月办理完毕,该房屋的所有...
涉及同居财产纠纷、父母出资购房、夫妻一方打赏等问题,最高法公开...
离婚诉讼中,该方请求对方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赠与房产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离婚过错、双方经济情况等事实,判决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并参考房屋市场价格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大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
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后,又以该处分行为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原生活水...
最高法征求意见:离婚后应帮助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一方
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后,又以该处分行为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原生活水...
《民法典》的88个知识点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涉及“假离婚”、同居财产纠纷……最高法就相关司法解释公开征求...
夫妻一方放弃继承的效力夫妻一方以对方可继承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放弃继承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主张对方放弃继承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放弃继承导致放弃一方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0月26日。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行为禁令可适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情形...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第十四条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后,又以该处分行为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
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热点问题 最高法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后,又以该处分行为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
最高法制定“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后,又以该处分行为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向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离婚后...
【学习民法典】重温《民法典》77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